濉溪:实行巡察“前置预审”推动高效精准监督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3-19 16:53   

“这个村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存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工程款拨付未公示的问题……”在巡察组进驻该村之前,濉溪县委第一巡察组将从预审发现的问题线索记录了下来。

今年年初,濉溪委县组建了6个巡察组,计划对4个镇、236个村(社区)开展巡察。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常规性巡察工作无法开展,县委巡察机构及时调整巡察计划,紧盯十一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目标,一方面结合实际,细化相关内容,制定巡察工作操作手册,发放到每位巡察干部手中,提前准确掌握相关要求。另一方面,实行财务前置预审机制,即紧盯村级重大建设项目、农村“三资”管理处置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问题,在正式巡察前,先行完成相关镇的重要财务审查,从镇级财务从财务台账中发现问题线索,“带着问题”进驻巡察。

财务前置预审机制启动后,濉溪县委巡察办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建4个集中审查组,对4个镇的重大财务支出逐个进行 “体检”,抽丝剥茧、梳理和发现一批疑难复杂线索,形成“线索手册”,转交巡察组,使他们“手中有料”,巡察更加有的放矢。

同时,针对基层巡察力量有限、“熟人社会”干扰等问题,濉溪县在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工作中,区分问题较多、问题一般、问题较少的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立了审计开路、巡察跟进、审查调查作保证的“三方联动”工作模式,交叉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式等巡察方式,通过层层过筛、有序衔接,打好“组合拳”,高效精准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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