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细微之处找线索  动真碰硬揪“苍蝇”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委巡察办 戴强   发布时间:2019-12-10 17:21   

“别人盖的房子不管(能)赔,他盖的房子就管(能)赔。”濉溪县孙疃镇秦口村一名老党员的一句话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可再往下追问时,这位老党员似有什么顾忌,不愿意再详细说。虽然只有一句话,但是巡察组能确定老党员说的应该是附属物补偿的事,既然从正面不能得到更多信息,那就从侧面展开对此事的了解。

濉溪县孙疃镇秦口村属于压煤搬迁村,经了解,秦口村7个自然村庄和秦口小学确实因采煤塌陷进行过搬迁,可时间是在2008年,超出了本次巡察的时间范围,巡察组组长果断决定,将查阅账目的时间向前推5年。很快就发现了一处异常,2009年9月有一笔130万元附属物补偿款支付给了名为郜某某的非秦口村村民,郜某某是孙疃镇孙疃村人,系县市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这引起了巡察组的怀疑。随即,巡察组开始了实地考察、走访村民,怕村民有顾忌不敢说,就夜间上门走访。慢慢地事实浮出了水面,在此次搬迁中,时任秦口村党总支书记周某负责搬迁工作,周某与郜某某关系甚好,二人商定由郜某某出资在秦口村抢建一个养殖场和一个预制厂,由周某负责协调搬迁补偿事宜,补偿款由二人个人使用。巡察中还发现周某有套取复垦补偿款、开具虚假发票套取村级资金的行为。巡察结束后,巡察组迅速将此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县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进行初核,2019年9月5日,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对周某、郜某某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并于同日报市纪委监委批准对周某采取留置措施。

经过调查核实,最终给予周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郜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将周某、郜某某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款予以收缴。

“没想到十年多前的事还能查出来,把占老百姓便宜的村干部给揪出来,巡察还真是动真格的。”在得知对周某和郜某某处理结果后,村民对巡察组敢于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和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度表示称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