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一道菜牵出的腐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委巡察办 戴强   发布时间:2019-07-25 15:39   

“唉!”看着一屋子的账本,小王皱起眉头叹了口气。

张组长放下手中正在看的账本,问道:“小王,怎么了?什么事这么愁得慌?”

“张组长,这次我们巡察粮食局,为什么要把下面十几个粮站和公司一起带上啊?您看这一屋子的账本,咱得看到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呀?!”小王不满意地说。

“你忘了?‘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这些粮站和公司都是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党支部,当然要在我们的巡察范围内了。你要静下心来看,很多猫腻都能在账本里发现。”说完张组长又将目光投到手中的账本上。

“小王,来,给你提提神,你看一下5号和7号凭证,看看有什么发现?”说着张组长把手中的账本递了过去。

小王仔细看了看,真的发现了猫腻,三天时间去同一个饭店招待粮贸公司人员,有一次还点了一道1024元的“菲力拼明虾”。“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公款吃喝的可能性很大,还点这么贵的菜。中央‘八项规定’都出台多长时间了,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你我各带一组,同时向谷安公司的法人和经手人了解一下情况,把事情弄清楚。”张组长安排了下一步工作。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按规定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濉溪县纪委监委。经查,2015年11月,谷安公司法人范玉元在淮北市某西餐厅公款宴请朋友,消费520元。同月,范玉元在同一西餐厅招待客户,消费1770元,其中仅一道名为“菲力拼明虾”的菜肴就花费1024元,属于超标准公务接待。范玉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该案件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

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午间饮酒等都是典型的“四风”问题,看似小节,兹事体大,不仅违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的要求,而且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有关规定。巡察工作要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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