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县环保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9-06 09:1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9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环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环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逐层弱化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2.针对未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二是如实记录。

3.针对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对机关所有借用人员全部退回原单位,同时清退所有临时人员38人,严格按照县编办三定方案设置机构,配备干部,机关内设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内设室主任,一律重新推选,重要岗位交流轮岗。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完善制度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2.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按次数落实“三会一课”、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会议记录规范化。二是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和统一使用会议记录簿。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问题。一是每年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4次,并形成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强化党组的核心作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三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调研项目管理。

2.针对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问题。局党组坚持以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聚焦主业要求为准绳,积极加强与驻点纪检组沟通,主动接受驻点纪检组的监督、执纪、问责。

3.针对案件卷宗归档不及时、不规范问题。一是明确专人主抓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分年度、分类别整理纪检监察案卷,装盒归档。三是邀请县纪委领导予以指导,主动接受县纪委案卷评查。

4.针对执行廉洁纪律方面问题。一是严格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定期对二级机构开展财务审核,严格财务支出范围。

5.针对不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二是加强账务处理工作的监管。三是加强财务审计工作。

6.针对执行工作纪律方面问题。一是全局重新修订了工作规则、制度。二是加大督查暗访力度。三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7.针对执行接待用酒规定不严问题。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外出考察培训和公车使用。

四、服务企业方面

1.针对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问题。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意识,助推企业发展。二是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2.针对行政执法简单机械,执法过程缺乏监督问题。一是规范征收2017年第四季度排污费。二是申请县政府将环保局各项开支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彻底解决了多年来挤占排污费专项资金现象。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的互相监督、相互制约机制。

3.针对环评审验不分,环评编制公司过于集中问题。一是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实现审批和验收工作负责人分离,降低廉洁风险。二是严格执行省环保厅环保“六不准”及环评有关工作纪律。三是进一步规范环评、验收、监测行为,提高环评、验收、监测质量。

下一步,环保局将巩固扩大成果,确保长效治理。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立足实际,推动环保工作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6886380;邮寄地址:濉溪县浍河路37号;电子邮箱:sxxhbj@163.com

中共濉溪县环保局党组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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