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经济开发区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9-06 09: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9日至10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濉溪经济开发区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濉溪经济开发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及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了《濉溪经济开发区关于规范组织生活打造过硬党支部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三是严格执行《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实施细则》。

2.针对党建工作缺失、党内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三是坚持过程性与效果性考核相结合,把落实“三会一课”作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的重要内容;四是严防长期不发展和突击发展党员情况。

二、“两个责任”方面

1.针对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与局办和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二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和分管责任。

2.针对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围绕正风肃纪,强化作风建设,加大督查、查案力度,目前立案查处1人。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制定了《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细则》及《濉溪经济开发区招待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要求整改到位。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按照《濉溪开发区外出招商暂行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差旅规定;二是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设立了三方共管账户;三是规范参加协会、理事单位等行为。

2.针对四风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已杜绝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发放“隐形福利”的现象。

五、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濉办发〔2017〕41号)文件要求,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范自聘人员管理,报备手续,开发区与自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聘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纳工作已办理完毕。

2.针对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存在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严把党员“进口”质量关;二是对非公党支部党员不足三人不符合发展党员的给予其组织整顿,并入园区联合支部。

六、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针对公款招待存在问题较多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开发区招待管理暂行规定。

2.针对招商引资过程中违规问题突出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

3.针对招标采购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相关规定,出台了《小微工程管理办法》及《工程建设及管理实施方案》。

4.针对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的问题。全部清理占用公款220847.4元。

七、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针对享受低保及公租房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清理了干部职工亲属16户19人,并全部取消低保资格;二是出租、转租或改变房屋用途住房住户(23套)都已清理完毕;三是私自换人住户已全部提供企业出具的在职材料证明、企业承诺书及公租房申请材料。

2.针对安置房管理失控,部分社区党员干部私自抢占房屋问题突出,在群众中影响极坏的问题。一是对720户空房进行换锁并贴上封条;二是对不符合安置条件房屋190套,已完成清退房屋105套,剩余85套正在清理中。

3.针对财务收支管理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上报县政府建议向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待批中;二是园区内所有农用地及未被征用建设用地4400亩均被纳入禁烧范围,按农用地发放奖补资金;三是严格执行《濉溪经济开发区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见》文件,杜绝财务违规支出现象,并不再为非预算单位支出工作经费;四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八、其他方面

1.针对违反预算法,为非本级预算单位编制年初预算的问题。严格执行预算法,杜绝为非本级预算单位编制年初预算等问题的发生。

2.针对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区内土地资源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严格按照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已收储7家企业,对6家企业进行了重组,对8家企业正在摸排中。已收储900亩,目前正在洽谈收储3家。

3.针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缓慢,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村、社区自改委擅自做主,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加强调度,明确村(居)主体地位,争取资金,实现“以发款促签、以拆促签”,优化调整,发挥自改委模范效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和风险保证金制度,严格把关,确保征收公平公正。完成棚户区改造911户,发放资金2.8亿。

下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对整改过程中建立的规章制度抓好落实,确保时效;对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确保执行。积极运用好巡查整改成果,推动开发区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061215;邮寄地址:濉溪经济开发区科创大厦602室;电子邮箱:413629732@qq.com

 中共濉溪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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