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多点发力”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段玉荣   发布时间:2024-04-2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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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完善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审查起诉、依法审判等环节的协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反腐协调小组的制度优势,在协作机制上再完善,在衔接配合上再密切,在案件查办上再加力,做到有腐必反、除恶务尽!”近日,在濉溪县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联席会议上,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各成员单位之间,不仅分管领导要加强沟通交流,专干之间也要加强联系,可以很大程度上凝聚部门间的反腐合力,这次会议效果很好……”会议结束后,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县委小组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功能,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报告、应急联动等协调制度,加强与组织、政法、审计等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打通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信息共享之间的堵点淤点,凝聚起全县上下一体联动反腐的强大合力。

健全制度明路径。濉溪县纪委监委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从联络协调、线索移送、协作办案、跟踪督办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中共濉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对接、协作配合明确了路径,进一步整合了反腐败工作资源和力量。

信息共享拓渠道。濉溪县纪委监委注重强化信息资源融合,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互相通报本单位查办的涉及党员干部案件情况,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2023年,成员单位共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移送问题线索和通报案件194件,经综合分析研判后,分办和处置有效问题线索190件。

沟通协作强实效。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下,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调查、起诉、审判各环节中,对照职责清单,自觉找准定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272件,立案审查调查3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7人,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2人,采取留置措施10人。

“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同责共担、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将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将协调职能落到实处,切实构建全县反腐败‘一盘棋’工作格局。”濉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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