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室组地”同向发力 破解监督执纪难题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案管室 段玉荣   发布时间:2023-09-08 08:36   

“这次办理的问题线索,涉及人员有村干部、乡镇干部,还有县直部门领导干部,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破解了干部管理权限带来的困扰……”近日,南坪镇纪委负责人在参加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合办案后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濉溪县纪委监委紧盯基层监督力量弱、熟人监督难的问题,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动模式,建立“片区协作、组组联合、统筹监督、指定办案”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结案194件,党纪政务处分191人,有效实现了“1+1+1>3”的效果。

搭建作战平台,强化配合衔接。县纪委监委探索运用“室组地”监督模式,将6个纪检监察室、2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镇园区纪(工)委统筹划分为4个联动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副书记分管指挥协调,1名委班子成员协助,1个纪检监察室牵头抓总,搭建起固定的“室组地”联动协作平台,发挥“室”专业能力强、“组”熟悉行业特征、“地”熟悉村组情况的优势,锻长板、补弱项,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工作格局。

优化联动机制,释放叠加效应。针对“室组地”联合监督和办案中存在时效性不强、安全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建立“全链条”工作机制,从解决统筹协调、职能定位、联动权限、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等方面着手,建立日常管理、线索办理、案件督办、定期例会等工作制度,打破各监督主体间的壁垒,打通日常监督和案件办理过程中难点和堵点问题,实现案件信息融合共享、日常监督全面覆盖。

聚焦精准实施,提升监督效能。县纪委监委采取“专兼挂”三种监督方式,“专”即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园区纪(工)委各自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责;“兼”即按照“室组地”联动机制要求,通过交叉检查、协作办案,履行协作区内工作职责;“挂”即根据各专项行动特点,将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园区纪(工)委纳入专项行动工作组,履行专项行动职责,通过监督力量统一融合、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实现监督执纪精准化、长效化。

“‘室组地’三者相辅相成、优势互补才能彰显‘1+1+1>3’效应,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监督执纪工作精准度、穿透力和震慑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形成监督执纪新格局,达到靶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效果。”濉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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