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用好一纸建议书 精准“点穴”去顽疾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案管室 段玉荣   发布时间:2023-07-28 16:51   

“我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部分学校在教职工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工作中存在任意操作,扰乱教育公平,缺乏指导性文件等问题。建议你单位在收到监察建议后立即整改,并在30日之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我组。”近日,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向涉事单位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

濉溪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针对日常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查清单位及个人直接责任的同时,找准制度和管理的漏洞,形成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将督促落实作为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重要举措和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方法。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6份。

坚持把脉问诊,聚焦一个“精”字。濉溪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贯通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着力从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深入了解相关领域和部门业务知识、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对违纪违法事实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和汇总,有针对性地列出普遍问题和个性问题,确保查找问题的精准度。

坚持对症开方,聚焦一个“准”字。濉溪县纪委监委突出目标导向,增强程序意识,认真执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相关要求,突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多角度、多层面开展深入研究,注重从思想、责任、制度、监管等方面找出问题症结及机制缺陷,做到相关建议精准有效、有的放矢,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祛病拔根”的功效。

坚持跟踪问效,聚焦一个“实”字。濉溪县纪委监委强化效果导向,压紧压实被建议单位整改主体责任,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定期回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坚决防止整改走过场、责任挂空挡、落实打折扣等现象,推动被建议单位做到真改实改、建章立制、正本清源,切实维护建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目的。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关键在于对症下药,针对出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强、可行性足、务实管用的建议,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书长出‘利齿’、直击痛处、直达病灶、治病除根。”濉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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