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用好一纸建议书 精准“开方”促整改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案管室 段玉荣   发布时间:2023-07-03 08:12   

“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违规接送相关人员、停放不规范、使用公务用车走亲访友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造成一定影响,现向你单位提出如下监察建议……”近日,濉溪县监察委员会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要求涉事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这是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利用建议书推进相关工作整改落实的一个缩影。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效能的重要一环,也是做好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方法。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指问题,又开药方,确保提出的建议可操作、可量化、可检验。

立足实事求是,聚焦症结开“药方”。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研、多方查证,系统分析、综合研判,精准开出具有长效性、机制性、可操作的治理“药方”。通过下发建议书的形式开列“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掷地有声”。

立足问题根源,靶向监督促“整改”。濉溪县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建议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按照“谁建议、谁负责”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实行销账管理,通过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建议执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切实发挥“以书促改”“以书促防”作用。

立足常态监管,标本兼治显“疗效”。濉溪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让“一纸建议书”变成行业系统问题整改“一堂课”。2023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4份,及时规范和纠正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发挥治根本、管长远,其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的作用。

“我们要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效果。”濉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以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