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用好谈话函询“良药” 提升日常监督质效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案管室 段玉荣   发布时间:2023-05-08 14:46   

“此次组织对我函询,既严肃又温暖,既是对我的及时提醒,也让我有机会说清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近日,濉溪县一位县直单位“一把手”接受函询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努力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期望。

近年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贯穿于谈话函询工作始终,通过严谨的书面函询和贴心温和的谈心谈话,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体会到法纪刚性约束的同时,倍感组织的关心与厚爱。

聚焦集中研判,明确方向范围。县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召开线索排查会,通过集中研判将反映问题比较笼统、模糊或者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纳入谈话函询范围。逐条逐项分析问题线索“病因”,准确开展谈话函询。对确定列入谈话函询类的问题线索,迅速启动谈话函询程序,及时处置问题,坚决做到不留存、不压办,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聚焦综合分析,把握关键环节。从严、从实、从快开展谈话函询,以书面函询为主要方式,要求被函询对象必须本着“对党忠诚”的原则,如实回复被函询事项。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把握标准,对被函询对象的回复仔细甄别,结合被函询对象一贯表现和其成长轨迹、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家庭关系等综合作出是否予以采信意见,提高谈话函询采信质量,使有轻微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严管就是厚爱的良苦用心。

聚焦采信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运用谈话函询采信成果,建立健全谈话函询档案管理制度,将采信结果存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与干部使用考核相结合。将采信结果反馈给谈话函询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当年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作出说明,并将个人整改落实情况报承办部门备案。加大对谈话函询采信的抽查核实力度,对采信后发现谈话函询对象存在违背其承诺的违纪违法事实从重从严处理。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通过谈话函询共处置问题线索65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8.7%。

“谈话函询既有纪律警示的刚性,又有组织信任和关爱的温度。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应该将谈话函询视作一个红脸出汗、检视自身的机会,实事求是,认真对待。”濉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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