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纪巡联动”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提质增效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兰宁   发布时间:2022-05-05 08:46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濉溪县运用系统思维,推动纪律监督和巡察监督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打通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的“信息壁垒”,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巡察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专项整治提质增效。

巡前同“把脉”,厘清巡察针对性。巡察前,县纪委监委将涉粮问题线索“大起底”、日常监督中掌握的信访举报及政治生态研判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给专项巡察组,助力专项巡察“对症施治”。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召开巡前通气会,系统了解、分析粮食系统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政风险隐患,综合专项审计、日常监督、行业监管等情况,为被巡察粮食系统单位初步“画像”,帮助巡察组迅速掌握基本情况、确定监督重点,实现有的放矢、精准巡察。

巡中即“问诊”,强化巡察威慑力。为了突出巡察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威慑作用,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积极参与专项巡察过程。在巡察中,对于发现的一些可立行立改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介入,督促被巡察单位立即整改,将整改情况、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巡察组,突出边巡边改。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线索,改进移交方式,建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将原来巡后集中移交改为边巡边交、边巡边查,突出巡察问题线索的快速处置。濉溪县涉粮专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推动立行立改2件,追回资金99360元,追缴税款154422.13元;发现并实时移交问题线索数22件。

巡后共“开方”,提升巡察实效性。发现是基础,整改是关键。为了切实发挥巡察效用,濉溪县突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室组”联动,建立问题整改督办机制,巡察发现问题同步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实行巡察办和县纪委监委“双审核”,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审核把关整改方案等方式,将日常监督贯穿于巡察整改准备、集中整改、整改评估全过程,确保问题整改不留一件不落一事,以纪检监察监督保障巡察监督落地见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