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徐新文在任濉溪县食品公司经理期间,县食品公司尚未得到县商务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双堆集食品站三和分站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徐新文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20年7月23日,徐新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