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通报一起非法转让土地的问责情况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7-24 16:01   

经查,徐新文在任濉溪县食品公司经理期间,县食品公司尚未得到县商务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双堆集食品站三和分站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徐新文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20年7月23日,徐新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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