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张小栋   发布时间:2021-04-26 08:56   

自省市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安排部署以来,濉溪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四看四促”和“五紧盯五整肃”要求,自觉对标对表,从严从实抓好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高站位示范引领。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来,县委先后召开常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动员部署会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位推进活动开展。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制定警示教育主要任务分解清单,将主要工作细化16项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成立县委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办公室,坚持一周一调度,指导督促各镇(园区)、县直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活动开展以来,已调度全县警示教育工作5次,召开各单位动员部署会92次,确保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全县范围内有序推进。

高质量统筹推进。筛选近年来发生在我县的典型案例,组织编制《濉河清风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组建“濉河清风”宣讲团,结合基层换届工作,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宣讲。根据市委警教办要求,按照《重点工作提示单》有关安排并结合濉溪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学习省委书记李锦斌在2月19日动员部署会和2月22日阜阳市警示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太和县原主要负责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市县《警示教育读本》。开展“4+N”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各单位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赴市警示教育中心参观学习、参加庭审旁听、传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报等方式,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切实增强靶向纠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截止目前,全县各单位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20次,通报典型案例40件,自行编印警示教育读本6本,自行拍摄警示教育片1个。

高水平对照整改。县委带头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镇(园区)、县直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对照检查,找准查实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结合活动开展以来查摆发现的新问题,形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四清单”。截止目前,全县“四清单”已完成梳理上报,查找问题50个、已整改36个。开展“双清”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清零“双清”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更新,确保4月底实现中央、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线索办理清零见底。扎实推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大棚房”清理“回头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截止目前,全县各单位修改完善制度10件、新建制度6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2个,为民办实事解决难题19个。

高标准监督指导。建立包保督查制度,对各单位警示教育情况开展督导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具体工作方案和贯彻落实举措,围绕警示教育方案所列工作任务,建立定期提示、定期督导工作机制,印发工作提示单,对警示教育工作全面开展督导,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新老问题,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监督,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对各类问题整改中搞虚假整改、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7起,处理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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