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征收办原负责人、濉溪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陈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21 16:46   

日前,经中共濉溪县委批准,濉溪县纪委监委对濉溪县征收办原负责人、濉溪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陈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县纪委常委会议2019年1月17日研究,并经县委常委会议2019年1月17日批准,决定给予陈勇开除党籍处分;县监察委会议2019年1月17日研究,并经县委常委会议2019年1月17日批准,决定给予陈勇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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