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强化信访监督  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张铮   发布时间:2020-04-29 16:45   

濉溪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通过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开展复查整改、强化督促办理等措施,全力做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畅通信访渠道,压实工作责任。在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加大利用“濉河清风”网站和公众号、宣传栏、宣传手册等方式,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公布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受理方式和处理流程,及时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高度重视“回头看”交办信访件,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安排本委科室直查直办,承办科室认真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的要求。截至目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扶贫领域信访件5件均已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4人。建立专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台账,明确核查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机制。下发《关于优先处置、快速办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要求信访室受理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录、转办工作,明确办理时限,一周一更新,定期进行督办,实时跟踪信访件办理情况和工作进度,确保信访件办理质效。

签订双向承诺,开展复查复核。针对扶贫领域信访件,要求承办单位与初次举报的实名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就办理时限、及时反馈等作出承诺。对经调查核实确定办结的扶贫领域信访件,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反馈案件办结情况,征求举报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举报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及时组织复查复核,复核结案后一个月内,通过上门回访、领导约访、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二次反馈,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开展提升满意度专项行动以来,已对15件实名举报件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回访”的原则开展了反馈回访,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重复信访举报问题在基层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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