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开通“绿色”办理渠道  快速处置疫情信访举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2-11 12:35   

“您好,15分钟前您电话举报实小门口大药房因购买口罩造成人员聚集的问题,经核实,实小东门敬贤堂大药房群众正在有序排队购买口罩,且间距均在1米以上,未出现聚集问题,非常感谢您对防疫工作的关心……”

15分钟前,濉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该群众举报电话后,通过疫情信访“绿色”办理渠道,立即将线索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安排正在附近督查疫情防控工作的疫情防控第三督查组进行现场核查,并迅速将核查结果反馈至信访室。于是就有了这通本不属于县纪委监委受理范围内的回访电话。

自疫情发生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在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停止接待群众现场来访的同时,畅通来电、来信、网络等信访渠道,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公告,详细告知群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举报受理范围和监督举报方式,确保能够及时受理群众关于疫情相关举报线索。

针对群众关于疫情相关的举报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做到即收即办,实时检查掌握每一件转送件的办理轨迹,对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确保群众信访件高质量办结。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开通“绿色”办理渠道,即能够及时核实的迅速核实,不能立即核实的及时转交各镇纪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并跟踪问效。同时,要求做好对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移交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督促办理工作,对涉及“六个聚焦”和“八严八控”问题的信访举报,要求做到跟踪督办,督促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已受理涉及疫情有关问题信访举报9件,已全部办结,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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