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濉溪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9、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濉溪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濉溪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部门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濉溪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不变。
纳入濉溪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濉溪县纪委本级 |
2 |
…… |
三、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953.5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896.1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57.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2.19万元、222.25万元,增长39.95%、32.98%,主要原因:一是濉溪县监委办案场所维修改造支出;二是办案场所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配备;三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多,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9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1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3.5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96.1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2.19万元、222.25万元,增长39.95%、32.98%,主要原因:一是濉溪县监委办案场所维修改造支出;二是办案场所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配备;三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多,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5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2.19万元,增长39.95%。主要原因一是濉溪县监委办案场所维修改造支出;二是办案场所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配备;三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多,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2.万元,增长32.98%。主要原因一是濉溪县监委办案场所维修改造支出;二是办案场所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配备;三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多,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9.2万元,占93.6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6万元,占0.72%;住房保障(类)支出50.5万元,占5.64%。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4.41万元,支出决算为89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留置案件办案费用超出预算支出;二是办案专用设备上级单位文件要求配备,继而增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96.1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7.95万元,支出决算为8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留置案件办案数量多,费用开支增大;二是办案专用设备上级单位统一配备,单位支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46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6.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9.99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住房公积金缴费变动。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50.5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纪委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濉溪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18万元,比2017年增加195.19万元,增长112.83%,主要原因一是濉溪县监委办案场所维修改造支出;二是办案场所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配备;三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多,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濉溪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53%。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濉溪县纪委共启用房屋1535.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289.7平方米,业务用房246平方米;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濉溪县纪委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濉溪县纪委政务公开电子信箱:sxjwbgs60779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