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清单+手册+办法” 痕迹化管理夯实“两个责任”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 刘路璐   发布时间:2018-02-23 18:12   

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县监委创新载体,以痕迹化管理为抓手,建立“清单+手册+办法”台账式管理制度,以严格日常监督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清单式细化定责。制定《濉溪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分解为党委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三类清单,分别对应9类30项、4类14项、4类9项责任。每份清单都明确了“项目内容”“项目任务”“工作举措”“目标要求”等要素,在明确“要做什么”的同时,也明确了“如何做”和“做出什么成效”。

痕迹化纪实管理。印发《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管理手册》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痕迹管理手册》。要求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按照“照单履责、全程留痕”的工作要求认真记录,保证连续性和完整性、真实性。县纪委、县监委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将纪实情况纳入年度“两个责任”考核,并作为违纪违法问题责任倒查的重要参考依据。

制度化保障落实。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濉溪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建章立制,划好“责任田”,明确考核标准,以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以及严格量化的考核,为“两个责任”的落实提供遵循,为追责问责提供依据。(濉溪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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