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小”册子蕴含“大”作用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县监委审理室 任清华   发布时间:2018-01-29 17:24   

“李书记,魏某案件立案审查之前,违纪事实材料就和他见面了,你们这样做是违反规定的。”1月19日,对照县里印发的小册子,我把案件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前来领卷的某镇纪委书记。

“嗯,我们回去就纠正。”临走的时候,李书记幽默地说道:“别看这小册子不太大,给我们戴的‘紧箍咒’可不少咧!”

送走李书记,我长舒了一口气。看着手里这本巴掌大小的册子,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三转”要求,2015年国庆假期刚结束不久,正在大家都还没有从过节的气氛中走出来的时候,我们室按照领导要求,开始起草一套适合全县纪检机关办案的程序规定。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看似只有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环节的办案,一到细节的地方,比如单是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就有上百部条规,即使行家里手,稍有不慎也会出现失误。况且当时没有可供借鉴的范本,整个十月、十一月,我们室基本没再接触案件,大家或是走访调研,或是查阅资料,都在为起草规定奔波忙碌。

记不清修改了多少次,重印了多少回。终于,临近2016年春节的时候,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编制印发了审查(审理)案件立卷标准(简称《标准》)的1.0版,对案件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处分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统一规范。《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后,又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的有关精神,修改完善纪律审查的部分表格和文书,进一步明确了材料内容、取证程序和办案要求,并将《标准》更名为2.0版的《规范》。

可以说,即使刚入门的新人,也能对照《规范》很快进入角色,让纪检工作得心应手。

有一次,某镇纪委一次性给我们送了6个要审核把关的案件。送卷的是第一次来我们室的90后小伙子,可能不熟悉的缘故,我当时随口说了一句:“卷先放这吧,有什么事情我们及时和镇纪委对接。”

许久,小伙子都没有离开的意思。一问才知道,加上今天送卷的时间,他来纪委工作还不到4天。这次送来的卷,都是镇纪委之前查办昨天才交他整理的。

见小伙子对纪委工作这么感兴趣,和他攀谈的同时,我对他送来的卷逐一进行了审核。没想到,只两天功夫,一直“恶补”小册子的他竟把案卷整理得如此井井有条。

事实证明,“小”册子确实蕴含“大”作用。全县2016年办结376件案件,装订763册卷宗,案件质量工作以“零差错”的实绩受到市纪委的高度评价和认可;2017年办结419件案件,装订876册卷宗,案件质量稳中有进的同时,办案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编制印发小册子,有效避免和减少基层单位办案不规范问题,不断完善监督执纪权力运行机制,提升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能力。时至今日,即便组建监察委员会之后,我县仍使用小册子为监督执纪提档加速,为案件质量保驾护航。(濉溪县纪委、县监委审理室 任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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