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 处理52人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宋雪   发布时间:2019-07-04 16:57   

今年1-6月份,濉溪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坚持抓常抓长,突出专项治理,一刻不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今年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处理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

从问题查处的类型看:在查处的30起问题中,违规公款吃喝4起,占13.33%;公款国内旅游3起,占比10%;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2起,占6.67%;违规收送礼品礼金11起,占36.67%;大办婚丧喜庆1起,占3.33%;其他问题9起,占30%。

从问题查处的对象看:在查处的52名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起,处理1人;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问题29起,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

今年以来,濉溪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以小见大,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公款吃喝、绕道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补贴、超标准公款接待等具体问题抓起,严肃整治“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节日中的腐败”等问题,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期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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