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三个加”助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宋雪   发布时间:2019-03-19 15:32   

“我们要加强与扫黑办和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与信息沟通,做好线索转递、信息共享、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工作,协同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3月18日上午,濉溪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虎在扫黑除恶专项调度会议上这样要求。

县纪委监委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暨工作调研濉溪县问题,进一步细化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县上下不懈努力,使我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得到全面整治,真正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加大线索排查力度。要求各镇(园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定期报送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及时建立台账报送县扫黑办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建立完善各类台账,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及时与县扫黑办做好沟通联系,确保信息及时共享。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涉及县管干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涉及下级管理干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信访室以及有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重大、复杂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以及涉案“保护伞”级别较高、办案干扰阻力大的,实行交叉办案或提级查办。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协助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通过信访、巡察和审计等途径筛选一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以严格执纪确保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濉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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