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安徽坚持举一反三强化系统治理 小切口撬动集体“三资”领域大整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5-05-20 08:18   

1jpg

图为近日,安徽省宁国市纪检监察干部到河沥溪街道长虹村实地查看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倪心怡 摄

2jpg

图为近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走访峨山镇城东村育苗基地了解情况。 肖本祥 摄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群众关注焦点,也是基层监督重点。安徽省有1.4万个村、1.6万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9.5万个村民小组,农村集体“三资”点多面广、项目繁多、专业性强,一些问题比较突出且成因复杂。

哪里问题突出,就瞄准哪里集中发力。去年以来,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组织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既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又强化系统治理,以一个个小切口撬动“三资”管理领域大整治,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举措,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以案促改促治,唤醒“沉睡”财富,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5月19日,距离巢湖北岸约10公里的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凤凰村废弃的原西肖小学旧址上,两幢楼房已完成室内装修,几名工人在对室外围墙安装铁艺防护栏,院内地面也正在铺装中。

“工程完工后,将作为食宿一体的民宿接待外来游客。”烔炀镇党委书记陈松告诉记者,从今年起,该民宿项目每年预计为凤凰村缴纳租金约38万元和运营利润的3%。每年能增加就业岗位不少于50个,并且将优先招募本地村民。

2006年西肖小学撤销合并后,原校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相关集体建设用地资源也未能有效利用。按照合肥市部署开展的乡村闲置学校资产专项清查整治工作要求,烔炀镇去年按程序将该校舍产权收归当地,并将其纳入凤凰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整体规划,推动盘活集体资产资源。

清查整治乡村闲置学校资产,是合肥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定的小切口之一,起因是肥东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村干部违规侵占闲置校舍集体建设用地案件。

去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肥东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响导乡唐井社区党支部原书记郑某某侵占原唐井小学操场等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合肥市纪委监委指导肥东县纪委监委彻查郑某某案件,同步组织对全县乡村闲置学校资产进行清查。

“经过1个多月清查,全县摸排出荒废校舍59所,发现问题线索50个,立案20人。”肥东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童冬梅介绍,今年2月,郑某某及其他同案犯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肥东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许辉表示,近年来,许多农村中小学撤并后闲置出很多校舍,如果得不到妥善管理,很容易出现失管、流失等问题。

去年6月,合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推进乡村闲置学校资产专项清查整治,发现闲置学校违规改造改建、不规范出租、私自占用等问题361个并推动整改,追回追缴资金2326万余元。

根据闲置学校资产产权归属和现状,合肥市纪委监委推动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依法依规进行盘活使用,唤醒“沉睡”的资产。截至3月底,肥东县已盘活荒废校舍13所,签订合同涉及金额170余万元;拟盘活校舍19所,拟签订合同涉及金额84万余元。巢湖市盘活使用23所,交镇村因地制宜盘活使用49所,预计年收益约300万元。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既要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又要坚持问题导向,促进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针对监督办案发现的一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超长期、超低价等问题,去年11月,安徽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紧盯合同效力、期限、价款等10个方面内容,全面系统整治合同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督机制,提升集体“三资”运营和管理水平。

临泉县纪委监委全面查纠村级集体问题合同,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垄断包”“人情包”等问题,共清收资产资源租赁资金164万余元,处理处分9人。全椒县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村组集体经济合同和资产资源发包等进行清理整顿。通过整改问题合同,为村组集体增加收益88万余元。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村级合同14.9万份,规范清理问题合同3.8万份。

以惠民利民为目标,把问题整改到位,保障基层群众合法权益

望江县雷阳街道鹤庄村召开集体资金现场清退会,该村40余名村民拿到了此前被截留的土地租金,涉及金额2.48万元;长丰县纪委监委在双墩镇马庙村召开违纪款清退会,将村委会违规向179户村民收取自来水入户费8万余元,如数退还给村民……近日,安徽省多地通过现场清退会等形式将相关资金退还给群众。

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去年以来,扎实做好涉案财物返还群众工作,对办案及监督发现的涉及群众的违规收费“应退尽退”、索拿卡要“应还尽还”、贪占挪用“应追尽追”、补助补贴“应发尽发”、承诺事项“应办尽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此前,根据群众举报,石台县纪委监委对大演乡新联村部分集体山场被原村组干部侵占问题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在2008年林权改革中,近10亩集体山场被侵占,后来涉及的征地款也滞留在村集体账户。县纪委监委严查快处,推动被侵占的山场归还集体,征地款3万余元发放至46户村民手中,原村组干部和责任人也被给予相应处理处分。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也暴露了林业资源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石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炎明介绍,石台县林业资产丰富,森林覆盖率达85%。由于林业产权涉及多个部门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少村组集体资源底数不清,集体林权被侵占等情况在一些乡镇不同程度存在。

为推动解决林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石台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集体林权资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将约160亩集体山场收归集体,把应发未发的集体林权征地补偿款和历年公益林补助金发放至104户村民手中,帮助55户村民取得林权不动产证。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又选取公益林补贴、林业抚育资金发放等2个小切口,深化林权整治,深挖彻查突出问题。

针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安徽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既坚持循线深挖,严肃查处背后可能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又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宁国市纪委监委在查办一起村干部侵占挪用惠农补贴、占用村民集资款问题后,全面起底涉农补贴发放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开展集体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29个。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漏洞,定远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制度33份,并收回水库、山场等村集体资产资源35处、追回村集体资金601万余元。

据统计,去年4至12月,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办案发现的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收取群众费用,督促及时退还8439万余元;对违规借用、贪占挪用集体资金和公款的坚决追回,共追回并退还群众1.51亿元;对未及时向群众发放政策规定的惠民补贴、救助补助及征地补偿款项,督促及时足额向群众发放1.63亿元。

以信息化赋能监管,用心用情看住集体财产,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安徽省不少村民组拥有一定数量的集体资产资源,通过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出租等方式长期积累了一定的经营性收益,并且随着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基层,矿产资源开发、征地补偿款等也为村民组带来了大量集体收入。但村民组集体“三资”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一直是监管薄弱环节,存在廉洁风险。由于村民组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对公账户,导致很多地方“组账组管”实质是村民组组长“个人管”,容易滋生贪占挪用等问题。

池州市纪委监委在一次基层“微腐败”专题调研中发现,不少县区的组级集体资金总量较大,监管机制也不够完善。以青阳县为例,全县1680多个村民组,组级集体资金总额达6670余万元,资金超过50万元的村民组有43个,但缺乏专门财务人员管理。青阳县一村委会主任为帮助他人揽储,违规安排将该村一村民组的征迁款1500万元存入村文书银行账户4个多月,直到被县委巡察发现后才得以纠正。

去年3月,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纪委在查处一起村干部案件时发现,一村民组曾被征地210余亩,由于补偿方案没有及时确定,780余万元补偿款在村民组组长的账户上滞留了5个多月才完全分配给村民,其间产生利息1万多元仍在村民组组长个人账户上。

有鉴于此,郎溪县纪委监委当即以组级存量集体资金和经营性资源为重点,组织对全县各村民组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发现,除了临时滞留在村民组组长个人账户的大额集体资金,还有大量组级存量集体资金长期归村民组组长个人保管。”郎溪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曹飞平表示,这些资金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管,存在较大的被贪占、挪用风险。

发现问题就要整改。青阳县和郎溪县分别探索从制度机制上加强对组级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两地采用的方式均为“组账村管”。

“‘组账村管’是对各村民组未分配或使用的结余集体资金,实行提级管理,由所在村委会负责,统一存入所在村委会指定账户,各村民组支出统一从该账户支出。”池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赵进宏介绍,在青阳县试点基础上,去年4月,该市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行“组账村管”。

郎溪县在推行“组账村管”中,探索由具备法人资格的村民委员会统一在银行开设专户,分设组级虚拟账户,实行一个账户统一存入,多个虚拟账户独立管理。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股长黄刚告诉记者,为让组级集体“三资”可视化,该县依托原有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研发村民组集体“三资”监管模块,赋予村民组财务收支电子监管、资产资源系统登记、经济合同录入管理、季度电子财务记账等功能,实现了对组级集体“三资”交易全程监控、动态分析、智能预警。

曹飞平介绍,推行“组账村管”旨在解决组级集体资金公款私存、缺乏监管问题,资金及时足额移交后,其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分配权均不发生改变。需要支出时,小额资金由村民组组长或村委会主任审批,大额资金则由村民组会议集体协商同意后再报批,完成审批后由村委会安排线上支付。

根据青阳、郎溪等地经验做法,去年6月,安徽在全省部署开展村组集体资金公款私存清理整治行动,总结推广“组账村管”模式。截至目前,该省共清理规范村民组公款私存资金7.5亿余元,追回挪用、侵占、套取集体资金1.2亿余元。今年1月下旬,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在全省推行“组账村管”。(本报记者 谢宏伟 陈多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