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4-29 19:31   

一、濉溪县第二中学后勤食品安全监督员吴亚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问题。2022年10月,濉溪县第二中学后勤食品安全监督员吴亚军接受安徽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2024年5月,吴亚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孟献民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3年12月,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孟献民等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24年4月,孟献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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