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3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濉溪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濉溪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濉溪县财政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为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5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振华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县财政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县财政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要点》《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好县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濉溪县零基预算改革实施细则》《2023年县财政局党建工作要点》《党组议事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情况不深不透
(1)针对“学习不积极”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学习《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并自学《中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讲话》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精神。三是局党组成员开展专题研讨,并撰写研讨材料。四是县财政局机关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2023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五是印发《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要点》,梳理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要点分解表,将学习内容结合财政业务进行落实。六是党组成员开展基层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以及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讲话精神。二是投资评审中心支部制定《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计划》《谈心谈话制度》,组织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不足。三是国库支付中心支部对党史知识测试试卷进行重新批改。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党组成员围绕党建工作开展基层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三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安排办公室专人准确全面记录会议内容。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县财政局党建工作要点》。二是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三是重新撰写《濉溪县财政局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濉溪县财政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濉溪县财政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三是对2020年和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制定《濉溪县财政局工作报告三审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履行财政职能不到位,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精准
(5)针对“法制宣传不够”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预算法》,强化法律宣传。二是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全县预算单位组织开展学习。
(6)针对“对预算单位业务指导不够”问题。与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气象局等预算单位进行会商协调,收集各单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难,协助解决。
(7)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好县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濉溪县零基预算改革实施细则》,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提升预算编制准确性。二是印发《关于转发濉溪县县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程序,杜绝预算追加的随意性。
(8)针对“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好县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濉溪县零基预算改革实施细则》,提升预算编制准确性。二是印发《关于转发濉溪县县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国资委发挥职能作用不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缺位
(9)针对“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兽医院已分别上缴处置收入763.04万元。二是四铺镇财政所将固定资产3.74万元进行入账,韩村镇财政所已将固定资产93.41万元进行入账。三是组织开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培训。
(10)针对“推进闲置资产盘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根据《关于处置县域非公益性不动产事项起草情况的汇报》,淮海路87号门面已归属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二是印发《关于推进公物仓运行的通知》,推进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
(11)针对“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手续不完备”问题。县医院、县教育局、濉溪二中、临涣中学、孙疃中学已将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合同进行备案。
(12)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群,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系统操作宣传。二是组织开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培训,内容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系统操作、公物仓管理、低效闲置资产台账填报等。
4.总揽金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
(13)针对“金融助企纾困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印发《濉溪县助企便民融资服务暨“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联合金融机构及乡镇经发办走访市场主体1.57万家。二是利用省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综合金融服务,助力纾困政策落实。三是分析我县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2023年共举办银企融资对接活动8场,银行机构与55家企业签订融资协议17.7亿元。2024年共举办银企融资对接活动3场,帮助30余家企业融资4.73亿元。四是开展“进园访企助项目”百日行动走进濉溪县调研活动暨银企对接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推介金融产品。
5.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短板
(14)针对“局党组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开展年度县直部门绩效评价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质量。二是开展2023年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5)针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文件精神。二是开展机关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三是印发《濉溪县财政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四是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形成谈心谈话记录。五是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完善内控制度。
7.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不够
(16)针对“‘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没有真正发挥出来”问题。一是对此次巡察反馈问题相关人员进行追责。二是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濉溪县财政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被监督单位责任。三是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重点对象开展廉洁谈话。
(17)针对“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清查的通知》。二是双堆集镇财政所召开整改会议,学习《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临涣镇财政所召开会议,学习《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三是制定《临涣镇财政所资产管理制度》《临涣镇财政所采购管理制度》《濉溪镇财务制度》。四是濉溪镇财政所、百善镇财政所对空调采购超标准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8.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18)针对“超额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相关人员退回多领补助至县非税账户:濉溪镇财政所清退700元;临涣镇财政所清退640元。投资评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就报销票据进行书面说明。二是国库支付中心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公务出差管理办法》,临涣镇财政所组织学习《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培训费管理制度》,濉溪镇财政所学习《濉溪镇财务制度》。三是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对11个乡镇财政所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乡镇财务督查工作。四是责令相关人员进行书面检讨,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9.租车管理不规范
(19)针对“租用本单位职工车辆,廉洁风险大”问题。一是学习《濉溪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南坪镇财政所召开整改推进会,对租车问题进行整改。五沟镇财政所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对租车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制定《南坪镇财政所租车费用管理制度》《临涣镇财政所租车管理制度》《刘桥镇财政所车辆租赁管理制度》。三是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对11个乡镇财政所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乡镇财务督查工作。
10.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20)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一是四铺镇财政所已计入固定资产账0.71万元、临涣镇财政所已计入固定资产账1.91万元、韩村镇财政所已计入固定资产账0.35万元。国库支付中心对家具采购事宜进行书面说明。二是县财政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临涣镇财政所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韩村镇财政所召开整改座谈会,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制定《韩村镇财务制度》《临涣镇财政所资产管理制度》。四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清查的通知》,对各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清查。五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培训。六是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加强资产管理。
11.监督管理不够有力
(21)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的通知》《濉溪县财政局请销假制度》。二是派驻纪检组、办公室对机关纪律作风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察。三是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对11个乡镇财政所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乡镇财务督查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方面
1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22)针对“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制定《2023年县财政局党建工作要点》,将预算管理、债务风险防控、国资管理与党建引领结合起来。二是制定《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要点》,突出党建重要性。三是制定《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按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专题研讨。四是国库支付中心支部认真撰写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23)针对“党政职责不分”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二是对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会议进行分开记录。
1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24)针对“未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规范会议议事规则和流程。二是会上党组成员逐一汇报议题,逐个表态,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末位表态。
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局机关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局党总支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二是各支部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及党课,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6)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问题。一是国库支付中心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二是投资评审中心支部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27)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国库支付中心支部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多种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投资评审中心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8)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国库支付中心支部开展“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15.党员档案资料不规范
(29)针对“党员档案资料不规范”问题。一是国库支付中心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条例》,严把党员发展关。二是完善相关人员入党志愿书相关材料。
16.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30)针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成立县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转发《关于巡察濉溪县财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在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三是制定《濉溪县财政局2023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四是机关支部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五是机关支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077912;邮政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沱河路121号;电子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
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