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7-05 16:1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3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推进会,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责任股室主动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制定《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14个方面28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式管理制度,按照“网格化”强化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按照“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要求,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69条整改措施,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4个方面6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修订完善形成12项制度规定,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长治的制度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了《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制定了《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按要求开展学习研讨。三是2023年6月30日,组织党员围绕二十大精神开展研讨交流。四是2023年7月21日邀请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讲座。五是2023年7月3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了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等内容,确保入脑入心。

(2)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5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重新研究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机构,明确了中心组成员,配备1名党员为学习秘书。二是2023年7月31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确保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执行到位。三是根据县委《中共濉溪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和县委宣传部学习提醒,结合房屋征收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房屋征收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经党组会研究,确保学习内容切合实际。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有力

(3)针对“党组的领导弱化”问题。一是制定了《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议事制度》,明确了党组议事范围和工作纪律。二是2023年7月25日召开主任办公会重新研究修订《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调整了主任办公会研究主要事项。           

(4)针对“工作机制运行不畅”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调整《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濉编〔2020〕53号,根据单位职责、股室设置、人员岗位配备、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信访工作职责,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到人、形成合力,并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内开展工作。二是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三是明确政策法规股1名同志专职负责信访调查处理具体工作,确保信访工作落实到位。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二是制定了《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定了《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预警提示制度》,定期排查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对存在的可能风险点及时提醒。

3.履职尽责不够有力

(6)针对“推动征收安置工作乏力”问题。已与财政局对接,制定了逾期过渡费拨付计划;针对状元府邸项目协调相关部门容缺办证,已启动416户房产分配并交付。望湖新村符合安置条件,497户已安置940套。下步协调推进两个未完工棚改项目建设,计划2024年12月31日完成安置,截至2024年6月已发放过渡安置费2500万,剩余部分计划2024年底发放到位。

(7)针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二是定期组织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三是已向濉溪镇下发了关于无效协议案件工作提示函,召开了三次诉讼案件整改工作推进会。

(8)针对“安置房统计工作开展不力”问题。县征收安置中心汇总更新濉溪镇各工作组安置台账,分别于2023年6月、2023年10月、2024年6月汇总更新。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

(9)针对“征迁领域信访隐患较大”问题。一是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二是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三是2023年5月24日在县政府两侧设立宣传展板宣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是已经向财政申请棚户区资金72654295.19元,协调县财政局制定欠发过渡安置费支付计划。

(10)针对“信访基础资料不完备”问题。一是已建立规范性台账,信访材料整理归档。二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维稳办统计表和月分析模板上报信息。

(11)针对“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已组织资金股2名同志参加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及政府会计制度实务培训、濉溪县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新的财务管理制度经主任办公会议同意,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的不牢

(12)针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2023年4月7日、2023年6月29日组织党员前往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党性教育。三是领导班子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

(1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政策法规股已制定廉政分析防控方案、成立廉政风险领导小组、加强廉政分析排查、定期廉政提醒谈心谈话。

6.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14)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征收安置中心党组的沟通,积极督促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3次,做到执纪监督常态化。二是积极协助征收安置中心党组开展巡察整改,全过程参加了巡察整改方案讨论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处置巡察反馈问题线索。

7.贯彻落实“一改两为”有差距

(15)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问题。一是已制定会议纪律制度。二是征收中心已与濉溪镇协调处理相关案件,补偿款已发放到位,钥匙已移交工作组。

(16)针对“为民办实事理念树的不牢”问题。一是已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二是学习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程序。三是县征收中心组织开展依法履职能力提升工作业务培训会。四是县住建局已组织施工路网等配套设施建设。

8.日常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17)针对“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问题。已制定计算机、复印件等管理制度。

9.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18)针对“违规领取独生子女费”问题。超范围发放的独子费计2625元,已经退回,上缴国库。

(19)针对“重复领取补助”问题。超范围发放的补助费计200元,已经退回,上缴国库。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20)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开具汽车维修清单,完善车辆维修手续。二是工会补充元旦活动方案,报请领导批示。

(21)针对“会计账务处理随意”问题。一是补充调账说明,报请单位负责人批示。二是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报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落实执行。

(22)针对“租车手续不规范”问题。签订租车合同,开具税务发票,报请单位负责人批示,完善租车手续。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23)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了《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度》,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房屋征收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总结。二是制定了《县征收中心培树“党建引领和谐征收”党建品牌实施方案》。

1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24)针对“一把手落实末位表态不到位”问题。制定了《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议事制度》,明确议事原则,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党组书记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最后表态。

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5)针对“非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并研究表决”问题。已制定《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议事制度》并严格落实,明确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参会表决,非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列席,但无表决权。

(26)针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制定了《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民主生活会召开制度》,按照程序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2023年5月19日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自我批评发自肺腑,相互批评“真刀真枪”。三是县房屋征收中心党组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重新撰写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生生会对照检查材料,并报党组书记审阅。

(27)针对“党课开展流于形式”问题。一是2023年1月29日,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按照党课制度规范开展党课,2023年5月6日党组书记上法制党课,深入学习《民法典》,增强法治观念。

14.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28)针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个别班子成员没有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和深刻剖析”问题。一是已制定《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民主生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确保民主生活会召开规范,问题全面、整改彻底。二是2023年7月21日县征收中心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剖析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整改实效,善始善终,以更大的决心、更强力度推进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一)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查找差距,特别是要检查已整改到位事项有无“反弹”“回潮”现象,整改中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把“回头看”作为今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常规性动作和重要举措。

(二)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

(三)聚焦房屋工作,用好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推动濉溪县房屋征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898122;邮政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闸河路建投集团大楼八楼;电子邮箱lf337700@163.com。




                                                                                                                           中共濉溪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党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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