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7-05 16:0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3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濉溪县水务局党组进行巡察,2023年4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濉溪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濉溪县水务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濉溪县水务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并专题到县委巡察办汇报2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局长单晓华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濉溪县水务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濉溪县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濉溪县水务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濉溪县水务局党组对现有9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2项,修改制度2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还有差距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局党组已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2023年,局党组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集中交流研讨10次,集中学习日学习39次。二是局机关党委已下发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工作方案。局属各党支部已制定了学习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局党组成员主动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学习笔记坚持每年至少抽查2次;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支部理论学习情况主动开展督查检查。四是局属各党支部书记每季度抽查本支部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1次,保证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开展。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局机关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场次,其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6场次,周五集中学习日学习14场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共15场次,其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6场次,周五集中学习日学习9场次。专题研讨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方针1次。二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节约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已制定《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已完成《濉溪县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三是依据县委组织部(濉组办字〔2023〕8号)文件,已落实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四是濉溪县水土保持工作上榜2022年12月26日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的通知》(水保〔2022〕443号)“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

2.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针对“党组主动谋划和推动本单位全面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已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把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内容和考核内容,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与业务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已制定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把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已列入议事内容,并按规定要求,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2023年4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

(4)针对“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已制定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已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及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会议议事制度。二是已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体研究形成会议决定,并长期坚持。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5)针对“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创新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不多”问题。一是已制定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议事内容;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内容,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水务事业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已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方案。二是局党组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局属各党支部、二级机构抓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4.落实会议制度不力

(6)针对“会议召开不规范”问题。一是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已制定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并明确由专人负责党组会的会议记录。二是2023年6月1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3年6月25日已组织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濉溪县水务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2023年7月12日局党组会前学习了《民主集中制度》和《集体领导制度》。

(7)针对“重要事项规避上会”问题。一是2023年6月1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3年7月12日局党组会前学习了《民主集中制度》和《集体领导制度》;局党组已制定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各股室、单位认真学习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做到严格贯彻执行,规范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坚决杜绝重要事项规避上会现象发生。

5.水资源管理监督有差距

(8)针对“水资源费收缴不及时”问题。一是水资源管理中心已核实情况,并按照收费标准督促自来水公司做到应补尽补,2020年12月县自来水公司已补交水资源费863021.7元。二是水资源管理中心组织学习了《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三是水资源管理中心举一反三,对本单位水资源费收费票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情况和需上缴水资源费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9)针对“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问题。一是按照水资源管理规定,已对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中的淮北九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宜鸿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违法取用地下水企业的自备井全部予以依法封井。二是2023年5月22日,对全县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自备井、外迁和破产单位自备井及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开展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自备井。三是2023年4月24日,向县开发区、濉芜产业园管委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县开发区排查了33家企业,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濉芜产业园开展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10)针对“水资源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度,已严厉打击水事违法案件19起。二是已落实不定期日间和夜间巡查,加密巡查督查次数,增强了日常监管力度。三是设立0561-6079060为举报电话,拓展线索来源渠道。

6.为民办实事意识树的不牢

(11)针对“农村用水户节水用水、管网保护等宣传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供水公司成立了投诉热线专项小组,明确15056178008为公司中控平台服务热线电话,对服务热线电话接到用户反馈的问题,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抢修和维修。二是完善了维修工作流程,落实建档立卡和一户一牌,大幅提升了服务力度和用户满意度。三是成立了专门节水宣传小组,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向用户宣传用水节水知识,增强用户节水用水意识和管网保护意识。四是落实每日巡查工作,对农村供水管网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2)针对“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压力传导不够”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党员干部和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水务事业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已制定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议事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执行。三是2023年度,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1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有关内容2次,周五集中学习日学习党风廉政有关内容4次,上专题廉政课2次。

8.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3)针对“通过日常监督管理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预防性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比较薄弱”问题。一是局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延伸“八小时外”监督探头,实现“全天候”监管。二是已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在召开重要会议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出邀请,并告知会议议题。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方面有差距

(14)针对“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力”问题。一是机电排灌管理站已对反馈支出问题进行核实,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制定了《濉溪县机电排灌管理站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做到接待手续齐全、标准合规,报销凭据真实完整。二是已组织局属二级机构财务分管负责人、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局属二级机构已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四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已对机电排灌管理站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并形成书面材料。

10.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5)针对“财务审核程序把关不严,缺少附件”问题。一是机电排灌管理站已制定《濉溪县机电排灌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支出管理,规范了财务支出附件、经办、审核、审批等程序。二是是局财务室已对局属二级机构财务支出情况进行督导,杜绝类似附件不全和记账凭证不规范等现象发生。三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已对机电排灌管理站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并形成书面材料。

11.单位作风建设不扎实

(16)针对“水务局工作作风不实”问题。一是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日常工作落实落细,坚决杜绝造假现象发生。二是已组织局党建工作人员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台账资料进行督查检查,建工队、水利工程公司等支部因失误出现错误的情况,已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三是抗旱服务队支部(原井办室支部)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讨。

(17)针对“抄袭现象明显”问题。一是已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细致程度,保证日常工作务必落实落细。二是已组织局党建工作人员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台账资料进行督查检查,未发现抄袭和不合时宜语句现象。三是水利工管中心支部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讨。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2.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

(18)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压的不实”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事内容,并审议通过了水务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已落实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2次。

(19)针对“党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一是局党组成员在抓业务工作同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水务事业两手一起抓,做到同安排同促进同检查。二是局党组成员坚持不定期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督促局属二级机构高标准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归档。三是水资源管理中心支部已把错误资料进行更正。四是已撤销水利之家支部(原构件厂支部),其所属退休党员转入老干部支部管理,在职党员转入抗旱服务队支部管理。

1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20)针对“部分支部未能扎实推进‘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局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坚持做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至少上一次党课,并规范做好资料收集归档。三是局党组成员已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督查检查,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落到实处。四是水利工管中心支部、排灌站支部、建工队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工作。

14.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不到位

(21)针对“部分党支部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独立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一是已组织局属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各党支部务必坚持独立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水利建筑工程队党支部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内容,已上报整改报告。

15.未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22)针对“2020-2022年度,机电排灌站财务审批、报销均为站长一人签字,存在廉洁风险和隐患”问题。一是排灌站已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报销、审批等由专人负责,并与签字人严格划分,从2023年7月1日起,单据报销封面由经办人填写,站长负责审核,资金支出审批由副站长和工会主席共同签字后报销。二是机电排灌站已制定《濉溪县机电排灌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审批、报销更加严谨规范。三是县水务局已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排除廉洁风险和隐患。

16.党员发展工作不严格

(23)针对“接收预备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已组织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效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二是水利工管中心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坚决按照党章党规要求,落实发展党员实行逐个研究、逐人表态,一人一票票决制。

(24)针对“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内容混乱”问题。一是已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强化了党务工作者严格发展党员认识,提升了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已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等“六项制度”。

17.上轮巡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25)针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没有落实‘条条要整改、件件要落实’的整改要求”问题。一是局党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组党规,并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二是局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当作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要落实”要求,实行台账式、销号式逐一进行销号整改。三是局党组成员已开展对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县水务局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1-6079013;邮政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33号;电子邮箱:429150582@qq.com。




                                                                                                                                             中共濉溪县水务局党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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