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县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7-05 16:0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3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党校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县委党校把本次县委巡察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次政治体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明确一名副校长负责协调对接巡察整改工作,并明确办公室主任为巡察整改工作联络员,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党校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校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4次。成立了由县委党校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三)强化成果转化。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62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适时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不深入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经2023年6月29日校委会研究,修订了县委党校《校委会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二是校党支部制定了2023年学习计划、2024年学习计划,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县委党校于2023年8月中旬对《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研讨,要求联系党校实际和科室工作开展。三是自2023年6月15日起,校委会定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研究成立了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并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四是《教师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办法》第二十三条及《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第六条列入政治学习内容。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2023年6月29日研究制定了《濉溪县委党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谈心谈话程序。二是2023年6月5日、6月30日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全省党校会议精神和“ 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党校初心”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4月3日组织党员开展“赓续传承 凝心铸魂”主题党日活动。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县委党校课堂、科研、宣讲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设置意识形态提示牌,课堂教学进行全程录像。

2.聚焦主责主业力度不够,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4)针对“个别课程教师力量薄弱”问题。一是增加“从严治党”专题,已通过专题试讲。二是已安排12人次教师参加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各教学班次的培训。三是在充分利用兼职教师师资力量的基础上,2023年6月9日校委会研究聘任14位兼职教师。

(5)针对“部分教师理论水平有短板”问题。一是已安排12人次教师参加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各教学班次的培训。二是常态化开展“书香党校 文化机关”读书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理论水平和教学深度。三是持续开展“智汇濉溪”调研活动,2023年已完成调研报告7篇。

(6)针对“精品课程缺乏”问题。一是成立精品课程打造专班,负责课程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打造“小推车”品牌精品课。二是委派一名教师参加市委党校精品课比赛。

(7)针对“科研转化、咨政作用发挥有限”问题。一是安排教师撰写可转化为教学专题的理论文章。2023年,共公开发表理论文章16篇,其中3篇转化为教学专题。二是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选题,2023年的校级课题11项、“智汇濉溪”课题7项,2024年的校级课题14项,选题全部出自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三是通过开展“智汇濉溪”大调研活动等方式加大课题调研力度,形成高质量成果,2023年县委党校咨政报告领导签批10篇。四是鼓励学员参与科研决策咨询,2024年科干班学员撰写的咨政报告已有3篇被县领导签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2023年3月2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校委会听取了2022年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4年6月6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校委会听取了2023年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2023年6月29日研究调整了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三是2023年6月29日制定印发了《濉溪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9)针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6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濉溪县委党校廉政风险清单》《濉溪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二是2023年7月24日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集中学习,观看《醉醒》警示教育片,并进行从严治党宣讲。三是2024年6月6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校班子成员签订了《中共濉溪县委党校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10)针对“对同级监督职能弱化”问题。2023年以来,县委党校召开校委会31次,派驻纪检组共参加29次,且县委党校均在会前将议题提交纪检组审核把关。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二是修订并出台了《中共濉溪县委党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待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12)针对“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问题。一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二是对购置的2台柜式空调,经校委会研究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报经县国资委批准后,已捐赠给党校帮扶的孙疃镇刘寨村。

5.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3)针对“购买保险依据不充分”问题。一是校委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不再支付该项费用。二是2023年6月8日县委党校相关科室集中学习了《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三是2023年6月29日校委研究出台了《县委党校工会工作制度》。

(14)针对“报销附件重要内容缺失”问题。一是2023年5月11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党校财务管理制度。三是重新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

(15)针对“租车无协议”问题。一是2023年5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与县公共用车平台中标单位濉溪县大运河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签订了选择社会化汽车租赁合同。

6.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16)针对“报销个人差旅费”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党校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已追缴费用1194元,并于2023年5月11日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17)针对“报销个人版面费”问题。一是在全校范围通报,取消“报销个人版面费”的规定。二是依据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皖办发〔2023〕16号),加大科研咨政项目支持力度,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

7.固定资产未入账

(18)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一是对党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二是对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物品全部计入固定资产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8.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9)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将党建工作列入县委党校2024年工作要点。二是2023年3月2日校委会专题听取2022年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三是2023年6月29日研究制定了《县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

9.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

(20)针对“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自巡察反馈后,先后召开18次校委会,均已落实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2023年6月29日校委会对《会议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进行规定。三是会议记录全面复原议事过程,逐人记录表态意见。

(21)针对“民主议事过程缺失”问题。一是2023年6月29日校委会对《会议制度》关于会议记录条款进行了完善,并在会上安排专人就如何做好会议记录等事项进行了专题讲解。二是校委会做到规范会议流程,做到一事一讨论、一事一表决、一事一决议。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2)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自2023年5月份开始,支委会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的建设类制度学习,提升支委成员党务工作水平。 

(2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2023年6月5日支部班子、党小组长集中学习了《党支部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制度》。二是支委会研究决定每月底对党小组记录进行检查。

11.党员管理有短板

(2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2023年6月5日支委会支部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5)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对退休党员按《干部职工荣誉退休及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举办了退休党员荣退仪式。二是利用中秋、春节、教师节等节日开展退休党员慰问活动。三是党支部对行动不便党员进行送学上门5人次,寄送学习资料3人,并建立退休党员微信群,定期发送工作动态和学习资料。四是在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的同时,加强在职党员管理,2024年以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6次,在清明节、“七一”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五是通过举旗帜送理论、“小推车”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等载体,开展宣讲送课下基层。六是组织党员到乡村振兴帮扶村开展送理论2次、8名党员开展秸秆禁烧志愿服务。

12.巡察整改责任履行不到位

(26)针对“巡察整改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委党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4次,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二是2023年7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对校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察调度。三是对十一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发现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议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充分利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学习强国等平台抓好学习和学习研讨,让每一次学习起到实效,学有所得,不断增强政治意识。

(二)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效果推动各项工作。

(三)坚持担当,推动党校发展。教育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干部教育、思想引领、理论宣讲、科研咨政的主责主业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1-6077831;邮政地址:濉溪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10号;电子邮箱:sxxwdx6077831@163.com。

 



                                                                                                                                                  中共濉溪县委党校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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