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3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整改。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巡察问题整改的责任意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高度重视从思想根源上出发,充分利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全员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组织层面细化整改。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局党委书记、局长徐亚军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整改工作中分管相关部门主要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每个巡察反馈问题均指定到人,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整改不力的情况发生,对问题清单式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全员参与落实整改。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提出的三个方面问题,专门制定了《中共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78条,涉及到具体的8个部门。通过对反馈问题的分解落实、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从而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不断进取的精神,投身到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濉溪建设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强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和《中共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2023年6月19日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二是利用周五学习日开展学习大讲堂,由各股室的骨干授课,班子成员、各股室人员进行学习。三是2023年组织不动产、行政执法等业务测试4次。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严肃”问题。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2020年以来,每年通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三是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党委书记、局长徐亚军分别上专题党课。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一是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并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2.统筹推进全局工作有短板,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4)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的工作思路,对自然资源领域苗头性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处置,对双堆集所和五沟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每月由县局组织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各所检查巡查台账和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并加以整改。二是对12个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委托行政执法权。所有的土地违法案件,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召集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法制审核。三是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到市局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是各中队和大队建立了巡查记录和巡查台账,各所(中队)每周向大队上报巡查周报表,大队每月形成月报,上报县政府。
(5)针对“督促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修复工作有缺失”问题。一是已向两大矿务集团发提示函,督促采矿主体对二合一方案所涉及的采煤沉陷区进行治理方案的设计及评审,按月上报治理进度,竣工后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下达批复并上报系统,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二是经与涉矿企业对接,根据每年稳沉情况,年初制定修复计划年底督促完成,剩余部分将根据“十四五”期间具体规划要求制定修复方案。
(6)针对“敦促推动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工作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对十年来未完成搬迁计划的18个自然庄,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对接相关镇及采矿企业推动搬迁工作进度。双堆集镇“九村一校”2024年年底可完成搬迁。南坪镇8个自然庄已完成新村选址报批。二是对五年来未完成搬迁计划的6个自然庄,积极协调采矿企业,保证搬迁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五沟镇3个自然庄2024年年底可完成搬迁,临涣镇3个自然庄已完成新村选址报批。三是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指导整改提出的搬迁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向市局及县政府汇报。四是与相关镇及采矿企业认真落实张楼、王庄、小刘庄等新村址用地,及时组卷报批。
3.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治建设不够强
(7)针对“二级机构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局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二是为林业站增配了1名党性强、品行端、素质好、能力强的副站长,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班子逐渐完善。三是5月31日,组织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和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学习《濉溪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开会研究,并做好记录。四是局党委对土地发展中心和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讨。
(8)针对“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一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记录人员要完整记录会议过程。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记录好会议记录。
(9)针对“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会议及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切实规范决策程序。二是组织局党委成员对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议事规则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
4.会议召开不严肃
(10)针对“列席人员表态发言”问题。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记录好会议记录。二是组织记录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开展党委会,如实记录议题的审定和表决。
(11)针对“议题研究走过场”问题。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记录好会议记录。二是要求记录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濉溪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严肃认真的态度、真实记录发言人的意愿,会议记录做到准确、真实、清楚、完整,不任意取舍增删。
5.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够严谨
(12)针对“保密工作不严谨”问题。一是对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及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知识业务培训,组织保密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徽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徽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管保密原则。三是分管保密的责任人对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涉密人员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监督责任有缺失
(1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每年的党建计划,定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学习、汇报和总结,坚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把手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
(14)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和常态化,加强对驻在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耕地保护“国之大者”的监督,开展监督检查十余次。二是做实日常监督,结合春节、五一、国庆等关键节点对机关效能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5次,对违反工作纪律7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三是开展对各所、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廉政谈话,通过咬耳扯袖,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个别谈话23人次。
7.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廉洁风险
(15)针对“资金支付不合规定”问题。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等法律法规。二是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支出,加强财务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6)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资金收支,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强化财务纪律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单笔一次性支出5000元以上,其中修车费用2000元以上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方可支出,同时办公室做好办公用品等领用记录。
(17)针对“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一是相关资料已补充完整。二是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开具内容与其经营范围不一致,附件不齐全,清单与发票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销。
(18)针对“履行采购手续不健全”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财务审核,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对于大额支出未签订合同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绿化办购买松树及花卉手续已健全。四是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19)针对“账外公款未上缴”问题。一是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资金收支,强化财务纪律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与县建行沟通,账外公款已上缴。
8.落实“一改两为”要求有差距
(20)针对“落实‘一改两为’要求有差距”问题。2022年濉溪县服务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企业反映问题已现场督办,明确责任单位,影响施工的高压电线已拆除;因淮水北调项目占用企业土地的补偿款已补偿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9.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21)针对“党建工作谋划不够”问题。一是2023年7月3日局党委召开了党建专题会议,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党建工作。二是已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三是局机关党委分别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指导。
(22)针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机关党委会决定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备。二是严格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规定,规范发展党员,吸收2人为预备党员。三是2023年6月5日矿管所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机关党委加强检查监督。局机关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1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
(23)针对“民主生活会召开不够规范”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了《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确保民主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努力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
(24)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机关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确保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局党委加强对支部召开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监督,分管领导要参与、指导、点评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三是规范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审查党员对照检查材料,杜绝抄袭现象。
11.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不足,未建立长效机制
(25)针对“没有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形成‘长久立’的机制”问题。一是2023年6月19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二是对照上次巡察整改工作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明确责任,落实监督制度,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会议及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切实规范了决策程序。组织局党委委员对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议事规则进行学习,明确规范党委会议议事程序。四是2023年7月6日,局党委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上水平,取得新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077950;邮箱地址:濉溪县濉溪镇岱河路74号(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235100;电子邮箱:sxxgtj6077950@163.com。
中共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