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推县法院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一是对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监督到位。针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推动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护航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包括持续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持续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持续强化府院联动共促营商,持续规定涉产权强制性措施。
二是参与执行,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深入剖析执行存在的问题,促进县法院绷紧营商环境之弦,在规范执行和联动执行方面出实招、求实效。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严格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和《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