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召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题警示教育会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张惠   发布时间:2023-07-28 11:11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危害社会安全,损害党的形象,必须坚决遏制,从严整治。针对当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的现象,7月24日上午,濉溪镇召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题警示教育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文件精神,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醉·醒》。镇纪委书记李前进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提醒,结合身边真实案例,深刻分析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与会人员签订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镇党委书记王培刚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行动自觉。要切实增强纪法意识,用纪律法规约束规范自己言行,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警醒知止,守住纪法“红线”;二要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能力本领。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持续抓好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把法纪要求、道德戒律内化为言行准则;三要提高责任意识,践行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宗旨。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以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为工作追求,净化“朋友圈”,切莫在“推杯换盏”中迷失方向。

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使在场的党员、公职人员从思想上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下一步,镇纪委将持续做好常提醒常监督,打好“预防针”,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纪律法律之弦,从思想上对酒驾醉驾说不。同时,镇纪委将持续深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以及背后的饭局酒局和牌局等“四风”问题,发现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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