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采取“三项”措施  创建阳光交易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赵立勤   发布时间:2023-07-07 13:21   

近期,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委纪检组对县公管办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并提出具体要求,采取“三项”措施,保证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交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公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守住廉洁底线。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通过违法违纪负面典型案例学习,推动工作人员在廉洁自律上更加自觉坚定。

二是落实岗位职责制度。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日常工作制度,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提升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落实廉洁教育责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筑起“防护堤”,戴上“紧箍咒”,做到自醒、自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