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濉溪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警示教育,加强监督检查,持续纠治“四风”,严防“节日腐败”,确保五一端午期间,县局公安队伍欢乐祥和、风清气正。
一、强化宣传,抓好教育。一是抓节前预警。每逢假期前夕,驻局纪检监察组提前提醒,要求各单位对全体民警、辅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进行强调,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氛围。二是抓廉政教育。组织召开廉政教育学习活动,传达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廉政教育报告会会议精神、“濉河清风”大讲堂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廉政教育报告会会议精神和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要求广大民警、辅警汲取教训、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坚决抵制和反对公款吃喝送礼等行为,从而使全体民警、辅警绷紧了廉洁自律这根弦。三是抓警示教育。根据工作安排,县局集中播放警示教育片4场次,切实达到“人人观看讨论、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有所触动”的教育目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假日期间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县局进一步明确了局班子成员的自身责任和各所队室的工作职责,通过主要领导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督促所队室负责人,所队室负责人督促一般民警、辅警,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把正风肃纪的要求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聚焦“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履职尽责,严格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所队室及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大了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强化民主监督、群众监督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依纪依法处理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截至目前,县局没有发现在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也没有接到群众的信访举报。
下一步我组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执纪监督,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