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7日至10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县科技局党组将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形成党组书记带头抓,党组成员分工抓,全局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针对每条问题均明确责任人和落实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整改时效。自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县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金蕙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方案、重要文件制度办法进行集体研究,并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共计召开全局性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3次,扎实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三)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县科技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县科技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新修订制度6项,新出台制度5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四)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1.抓好反馈意见落实。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推进日常业务工作和整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各项问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集中通报学习反馈意见。成立县科技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局党组成员分工,提出整改工作分工建议,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后形成分工方案,保障后续整改工作落实到人;二是制定了整改方案。通过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集中学习通报反馈意见,深化全局工作人员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职能分工确定每条问题的落实人,由责任人和落实人共同拟定整改方案,经集体探讨研究,形成完整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保证整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对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进行集体研究。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3次,有序推动整改工作开展。
2.身体力行率先整改。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安排与部署2022年党建工作重点。组织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党员教育学习计划、党员活动日计划等,认真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按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规范党建工作各项材料,进一步提高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牵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和总结,加大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学习力度,开展违纪违规案件集中通报。开展廉政谈话,做实做细党风廉政纪实工作,不断强化全局的廉洁意识、纪律意识;三是细化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局党组成员带头做好请假报备工作,严格考勤、请假制度,严格项目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程序。细化财务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用酒报备、财务报销手续,对财务报销审批严格把关。
3.强化整改督查。一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查落实。分析研究各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对待巡察整改,要严肃认真,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科技创新日常工作融为一体。要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提高全局各项工作标准,以巡察整改成效来推动日常工作的开展;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工作,紧扣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对上级关于科技领域的讲话精神学习不经常问题
一是深化认识,强化上级对科技工作部门的指导、指示精神的学习。自2021年12月17日接到巡察反馈意见之后,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十四五规划中关于科技创新重要内容、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创新安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支部党员集中教育、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学习范畴。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学习内容为《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2022年2月集中学习《安徽省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创新安徽内容,并以此为主题开展学习研讨,班子成员撰写研讨发言材料4篇。通过学习研讨,深化对科技创新内涵要义的认识,引导科技工作人员深度思考,提高解决科技创新实际难题的能力水平。二是探索新的学习方式。制定《濉溪县科学技术局业务知识微课堂实施方案》,2022年3月28日第一期“业务知识微课堂”开班,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业务开展,由高新股具体负责人主讲,采取“理论讲解+具体事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申报范围、申报期限、申报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填报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讲解,对高企申报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增强了实际效果。
2.针对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及调研走访力度。2月18日,在濉溪经济开发区会议室,县科技局组织企业举办“四送一服”宣讲会,45家重点企业参加,宣传《濉溪县推进创新型县建设若干政策》,进行研发经费统计培训,解读政策。二是大力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布置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2家企业入库公布;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市级各项奖补项目,通过走访、座谈、微信等渠道通知联络企业,目前濉溪县申报市级研发补助奖励28家,市级高企三年倍增奖励项目申报51项,两项工作申报数量同比呈增加趋势。2022年1-3月,组织摸排2022年第一批高企新申报企业26家;火炬基地高企年报审核上报14家统计材料;技术合同交易额完成13.50亿元。科技成果登记完成39项;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9项,有效补足了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短板。
3.针对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作专题研究(一年不少于两次)。截至目前,局党组共计召开一次研究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2022年发展党员、品牌创建、理论武装、支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作出安排与部署。
4.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2022年第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共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党组议事制度》、《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进行规范记录,使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如实记录了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发言要点、发言决议。每次会议记录完成后,均交由分管领导审阅,并妥善保管。
5.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县科技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及“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要当好“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分解,扎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定期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每年不少于两次。截至目前,局党组共计召开1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抓好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微信群、QQ工作群等新媒体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与部署。二是强化理论教育,做好结合工作。坚持意识形态与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度融合,将党建领航、意识形态、科技创新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将上级关于科技领域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意识形态教育内容。2022年已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3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精神、“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解读等内容。
6.针对服务企业意识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加大走访调研力度,努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对接解决“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企业反馈问题4个;陪同人大调研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情况。党组书记和各分管领导加强基层走访,增加走访调研企业频次和时长,累计深入企业10余次。引导企业赴合肥、泰安与高校签署首席专家聘用协议。二是引导企业开展高企申报认定工作。3月16日,安徽省科技厅下发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县科技局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申报,目前26家企业计划申报第一批认定,鼓励企业积极准备网上填报和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宣传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发放研发费用相关政策文本900余份,进一步指导企业正确归集研发费用,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逐步加大研发投入。四是加大平台建设与产学研工作力度。加大培育省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走访企业,初步确定2家企业培育省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发挥已建创新平台的作用。引导企业引进各类科技人才,累计支持企业签署首席专家聘用协议8项。积极促进企业与大院大所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1-3月累计签订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9项。
7.针对专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力度,将正反案例教育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政治学习、支部党员教育学习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纪委各类文件、通报精神,加大反面案例教育。自2021年12月17日以来,共开展正反案例警示教育3次,通过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提高思想觉悟,转变工作作风。三是2022年2月支部委员会会议上,纪律委员针对个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抄袭问题作检讨发言、时任支部书记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班子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作检讨发言,承诺今后以实事求是的作风要求自己,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安排档案室专人对考勤、请假情况每月一次进行收集、整理;对迟到早退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上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报全省2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金蕙梅局长总结2021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与会班子成员分别签署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3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3次廉政谈话。上半年对廉政风险点检查1次。
9.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督促协助县科技局党组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注重对常规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的随机抽查和重点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长多次在节假日到局机关监督检查。
10.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一是提高责任担当意识。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2022年3月28日召开2021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会上,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就党建知识竞赛卷面打分随意、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班子年度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支部纪检委员未进行年度工作汇报、2019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普通党员仅开展自我批评,未相互批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剖析问题原因,确定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二是认真组织2021年度第四季度支部党员大会,会上支部书记通报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听取纪检委员报告工作并形成了会议记录。三是制定《濉溪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濉溪县科技局2022年度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经信息编辑人员一审、股室主要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三审,审核完毕后上传至濉溪县政府网站。
11.针对工作落实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中共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根据科技部门工作实际,要求中心组成员将理论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理论学习灵活运用于科技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开展集中研讨2次,班子成员撰写研讨发言材料8篇。二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健康促进机关规章制度》,并根据新修订的制度,在3月28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对我局20名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12.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全问题
通过对财务经办人员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条例、会计法等内容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增强责任感。对于巡察中手续不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目前已补签租车协议,发票已补盖专用章,租车费已补开劳务发票。
13.针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通过学习和教育,财务经办、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同时不定期加强对财务报销事项进行抽查,重点查看报销单据是否齐备,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关于对禁烧包车费无租车协议,报销发票无印章,发放禁烧租车费无发票无协议的财务处理事项把关不严问题,已对财务经办、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
14.针对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补助费,超标准报销问题
差旅费管理逐步规范,差旅费报销严格遵循审批流程,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不再发生。对巡察中经核实的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已责成当事人全部清退,并上交财政国库,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针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通过不定期对单位津补贴以及其他有关福利发放事项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成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对超期限仍领取独子保健费的,已责令相关责任人全部退还,并上交财政国库。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2022年2月10日召开支部委员会,会上,时任支部书记做检讨发言,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今后按照实际情况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各项材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不照搬照抄,实事求是形成各项会议材料。根据要求,已于2022年1月召开民主生活会、2022年3月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各项材料均按照实际情况撰写,规范记录、完整保存。二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濉直工字〔2018〕2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附件3要求制定《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党支部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意见清单》,2022年3月召开2021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每位参会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书面自评互评材料并规范存档。
17.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濉溪县科技局“三会一课”考勤、请销假、会议记录制度》。2021年12月17日以来,共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支部委员会会议4次,党课教育1次,如实记录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形成完整的“三会一课”书面材料并存档保存。二是3月30日,结合“业务知识微课堂”,以“支部党员大会的筹备及召开”为主题,对工作人员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规范的党建各类档案材料。
18.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规范党内生活,今后开展党内生活,严格按照正常程序,决定前认真调查研究,在群众中广泛听取意见,重大事件经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形成最终决定。就推荐安徽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人选工作,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支部委员会,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意见,经支部充分酝酿,由支委会推荐了24名候选人人选,会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1月12日召开县科技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进行动员,专题学习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部署要求,组宣委员汇报支委会人选推荐情况,经全体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决定,最终推荐形成24名候选人人选报上级党委。
(四)十一届县委巡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9.针对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整改错位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集中教育学习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二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向中共濉溪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提出《关于届中调整支部书记的请示》,并获得上级党委批准《关于赵书平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濉直工字〔2021〕47号),保证了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20.针对整改措施未落到实处,书面整改问题
根据制定的《濉溪县科技局“三会一课”考勤、请销假、会议记录制度》,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2021年12月17日以来,共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支部委员会会议4次,开展党课教育1次,如实记录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形成完整的“三会一课”书面材料并存档保存。
21.针对整改措施不够扎实,流于形式问题
已确定专人负责廉政谈话记录,保证记录表完整性,对每次谈话完整地记载谈话议题、参加人员、发言内容、结论等,确保谈话结束后个人签字确认,实行记录复审制度,专职人员记录并初审,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二次审核。2022年1-3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3次廉政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现阶段,县科技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相应的实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提高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发展。
(一)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领航作用。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将党建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拼搏奋斗精神,以昂扬的斗志投入科技创新工作。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平台、创新基地建设、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实施创新人才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工作,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高度。
(三)强化从严治党意识,推动整体工作。坚持以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注重成果运用,突出作风转变。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领头雁效应。坚持以案为鉴,加强党组成员之间的内部监督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外部监督。二是持续推进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党组成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推进党纪党规学习和案例通报工作常态化,重点做好年度警示教育工作。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着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注重破除核心业务工作、基层调查研究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四风”新表现,推进机关作风持续优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6088638;电子邮箱:kj6077332@126.com。
中共濉溪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