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在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县监委主任李登玖代表县监察委员会作了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指出,2018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县监委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58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32人,处分419人,移送检察机关16人,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接受人大监督,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县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此次报告专项工作为契机,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推动新时代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