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濉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以来,县纪委监委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将廉洁文化建设推向深入。以文明创建营造城市文明,高位推进全县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在文明创建中促进社会廉洁风气形成,助长“廉风”。
监督检查创文明。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围绕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专项监督检查策略。县纪委监委抽调人员,与文明创城指挥部人员,共同组成3个跟踪检查组,对文明创建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监督促整改、出成效。自9月28日至今,文明创城指挥部发现诸如乱贴小广告、违章乱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问题1000余个,县纪委监委跟踪检查组对整改后情况“回头看”,跟踪监督400余个难点问题整改。
强化执纪问责促文明。发挥纪委执纪问责职权作用,对文明创城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及时发现,从快查处。形成纪律“震慑”,促使各主体单位紧绷杜绝懒散慢、务实工作这根弦。对问题整改思想松懈、拖延怠慢、工作不力的相关负责人,从快问责。10月11日,一小区在开展文明创建中,相关包保单位和负责人存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履职不力等问题。16日,县纪委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分别给予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