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协助县卫健委党组制定出台了《濉溪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监督。这是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监督责任的体现,也是派驻纪检组探索激活驻在部门内部监督的尝试。
《办法》规定“县卫健委成立由办公室、审计中心、驻委纪检组等成立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参与、指导、监督卫生健康系统的大项采购工作小组”…… 这一制度的出台,限制了委机关、委属单位询价采购中的自由裁量权,强化了“不能腐”制度建设,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当前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堵塞财务监管漏洞,紧盯权力运行方面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
一直以来,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全力协助党委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完善纪检监察履职机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