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期的外围调查,我们已经基本确定此案涉嫌职务侵占,但当事人心理防线较难攻破,我们需协作区协助办理此案......”这是濉溪县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一次例会的缩影。
《关于调整濉溪县基层纪检监察协作区的通知》下发以来,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深入贯彻落实县纪委工作部署要求,在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指导下,成员单位南坪镇纪委和双堆集镇纪委攥指成拳聚合力,协同精准齐发力,以线索查办、监督检查、村级监督力量建设等为抓手,突出工作实效,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建章立制,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机制。制定《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协作区检查范围为干部作风建设、涉农等专项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三公”经费和农村“三资”使用管理情况、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等五个方面,并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定《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保密工作制度》、《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等对协作区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政治、保密、廉洁等纪律作出严格规定,让协作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协作区工作效能。
资源整合,提升办案“加速度”。该协作区以“1+1+2”模式组建,即“1名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牵头纪检监察室+2个乡镇纪委”,可调配使用人员13人,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协同,解决了基层纪委单打独斗,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成员单位将难以处理的问题线索移交协作区办理后,协作区按照统一调配人员、统一调查取证、统一审理把关原则,构建整体联动、上下贯通工作体系,线索运转效率、案件办理质量和攻坚克难能力明显提升。今年4月份协作区调整以来,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处置问题线索3起,立案2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
强化监督,全面运用“组合拳”。该协作区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聚焦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紧盯干部作风建设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重点时间节点,通过交叉互查、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以查促改,破解熟人监督难题,为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提供有力纪律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力量作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安排村纪检委员到协作区跟班学习等方式强化村纪检委员履职能力,擦亮基层监督“探头”。目前,该协作区开展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凝聚合力,挖掘发挥协作区制度优势,在探索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再接再厉,守正创新。”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