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法”衔接工作机制---县监委组织召开“监法”会议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审理室 郭丽丽   发布时间:2022-05-10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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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上午,濉溪县“监、法”会议在县监委召开。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文峰、县监委委员陈健,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宋玉霞主持会议。

会议就《濉溪县监委 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一)(试行)》进行探讨,为建立新型调查和审判关系及协调机制,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配合,建立办案协作、沟通协调等机制,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刑庭负责人就《证据指引(一)(试行)》起草背景、意义、证据标准等内容进行逐一介绍,与会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从办案实际操作方面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职务犯罪案件中到案经过、违纪违法款物收缴、补充调查、审判、认罪认罚处罚建议及沟通协调机制等程序和实体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双方充分交换意见,为下一步就上述《证据指引(一)(试行)》的正式会签打下了坚实基础。会上,双方还就实践中遇到的电子数据调取、搜查笔录、银行原始会计凭证笔迹鉴定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达成多项共识,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会议强调,完善“法法”衔接工作,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其次要搭建好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家论证会等方式,让县监委与县法院能够更好地进行沟通和交流;第三要完善文书报送,加强信息互通。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互相配合制约,建立完善高效、顺畅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质量高度负责的理念和机制,确保每一起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都能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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