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纪委:组织学习新修订《信访工作条例》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09 15:28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中关于信访问题的处理办法,濉溪镇纪委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村居纪检委员学习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正确理解信访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濉溪镇纪委日常接待群众信访问题较多,通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可以有效辨别群众来访问题的归属部门,属于纪检部门受理的,第一时间登记在册,按程序开展核查工作;不属于纪检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积极帮助群众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减少群众反映问题过程中找不到对应部门的情况;对一些特殊信访问题可以快速做出判断,减少无序无理上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二要真学真用,做好学用结合。把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用最新的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用最新要求规范信访秩序,做到真学真用,切实做好纪检监察过程中遇到的信访问题。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及时有效的化解处理好,能有效减少“小问题”变成“大麻烦”,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了解掌握信访相关业务知识,对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质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要积极做好宣传,努力营造氛围。依托公众号、条幅、标语、村级“大喇叭”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信访工作条例》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让更多的群众明白反映问题要有理有据、依法办事、合法信访,助力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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