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廉洁过节 让清明更“清明”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4-02 08:56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教育监督管理,县法院进一步强化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做到“十严禁”,强化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自律,做到“十严禁”。重点是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行为,严禁参与各种形式赌博活动等,确保“清明”过节。

二是责任明确。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

三是严格值班值守纪律。根据清明节日值班表,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值班值守纪律,确保信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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