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工委:出台作风和效能建设问责办法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3-16 10:26   

近日,县直机关工委出台《作风和效能建设问责办法》(简称《办法》),通过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办法》通过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因作风和效能问题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机关工作人员严肃问责。《办法》规定了工委各股室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的12类问责情形,既注重包括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使用公车等“有错”问责,也包括拒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漠视群众利益诉求等“无为”问责。

下一步,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将严格按照《办法》,加强对本单位各股室作风效能的监督检查和问责,以高的标准、严的纪律,坚决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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