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初体验】许梦: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0-26 17:17   

“这是口罩,新冠疫情期间接访一定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询问来访人本月内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两周内是否有发热症状等。”“这是手套,我们在接收、分拣举报信件时一定要带上手套,按规定对信件进行消毒……”这是近期我到县纪委信访室参加轮岗锻炼时,信访室工作人员叮嘱我的注意事项。

耐心严谨细致、依规依纪依法,是我对信访室工作的初印象。这与我平时接触的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工作和而不同。相同的是对待群众反映问题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格履职的责任,不同的是信访工作不仅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也是发现高质量问题线索的渠道,承担着精准判断是否属于本机关受理管辖范围、全面筛查是否属于重复访等情况的重要职责。此外,信访工作大多直面群众诉求,如何在履职尽责的同时做到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如何对不予受理事项和不合理诉求做好解释说明和情绪疏导,是一门必须在实践中磨炼的艺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封举报信属于‘业务外’,通知县直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书面反馈给派驻纪检组。”在信访室我了解到,对于纪检监察业务外的信访举报,不是“一否了之”,而是要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移交给相应的职能部门帮助解决问题;更不是“一转了之”,而是要求派驻纪检组切实发挥监督职责,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妥善处理问题,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宗旨意识,回应群众关切,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就要求我们:一是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耐心听取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精准受理业务范围内事项;二是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制度规定,依照严密的程序规范开展工作;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检举控告,保障党员、群众的合法权利。

“有人多次反映关于我个人的不实言论,已经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组织为我澄清正名。”一名被反映人对纪检监察室核查组工作人员说道。经过核查,该举报件反映内容确与事实不符,属于错告。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组按照有关规定为该名同志出具了书面澄清结论,并在该同志所在单位的党组会上予以澄清正名。

信访举报往往一头连着捍卫自身权利的群众、一头连着处于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被赋予处理检举控告神圣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法意识、程序意识,始终坚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不断锤炼业务水平、应变能力,才能不辜负组织重托和群众信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 许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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