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6-11 09:1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922日至1128日,县委第九轮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125,县委巡察组向濉溪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5次,并就具体问题多次到县委巡察办专题汇报,与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玉岭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县公安局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濉溪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九轮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公安局党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对现有制度重新进行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2项,新制订制度23项,修改制度4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不深入

1)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强调的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16字方针未做到应学尽学,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未做到入心入脑问题

一是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16字方针的内涵和意义。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强化了理论武装。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政治轮训8期,开展政治轮训1期。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不扎实

2)针对县公安局党委及部分支部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不实,学习研讨、开展调研不认真、走过场,问题针对性、实用性不强,调研内容抄袭现象较为明显,未见局党委对梳理问题的整改资料问题

一是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公安工作大调研的通知》,扎实开展公安工作大调研。二是全面梳理排查2020年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局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

3)针对会议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中共濉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濉溪县公安局工作规则》,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题提请流程及材料格式的通知》,规范议事范围和议事流程。二是安排专人分别负责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会务工作。

4)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会及局长办公会常态化监督机制,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列席会议。二是修订《中共濉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规范表决方式及流程,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5)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问题

一是修订《中共濉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是严格落实会议流程规范,落实党委书记审签制,确保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程序规范。三是对大额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制度。

6)针对会议记录前后矛盾、保管不全问题

是由指挥中心(办公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局党委会及局长办公会会务工作,及时整理、存档会议材料。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题提请流程及材料格式的通知》,实行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无纸化办会,规范会务管理。

7)针对落实党委决议不坚决问题

是建立《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督查督办制度》,对决策事项全程督查督办。二是全面排查党委决议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党委未带头遵守全面从严治党规定

8)针对县公安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未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问题

是研究制定《中共濉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二是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增强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9)针对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规范问题

是及时调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机构、成员组成和列席人员构成。二是印发《濉溪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三是严格落实归档制度,将学习及研讨资料纳入中心组归档范围。

5.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大

10)针对人员调离关系转交不及时问题

是全面梳理排查关系转交情况。二是完善人员调离流程,规范离职手续办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6.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1)针对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政治轮训、党课学习、现身说法、印发警示教育读本等方式,教育引导民警辅警守底线、存戒惧、知敬畏。三是建立完善《濉溪县公安局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等6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体系。

1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成员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二是党委理论中心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的学习,不断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三是党委班子成员扎实开展对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

7.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3)针对监督执纪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是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和线索查处力度。二是组织纪检监察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三转不到位问题

重新调整了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分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1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是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每半月开展一次实地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交流会。三是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和线索查处力度。四是组织纪检监察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8.存在违法执法行为

16)针对单独执法、随意执法问题

是开展执法规范教育整顿。二是结合四不三案一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排查执法不规范行为。三是健全机制,加强对交管大队民警、辅警规范执法的指导、培训、管理和监督。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7)针对违规处理车辆违章问题

是开展执法规范教育整顿,全面排查执法不规范行为。二是全力整治交通违法非现场黄牛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9.执法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

18)针对办理取保候审未严格履行程序审批问题

制定印发《濉溪县公安局案件研究暂行规定》,规范局长办公会研究案件范围及流程。

19)针对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

是开展濉溪公安法制大讲堂、组织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增强依法办案意识。二是全面启用执法信息化应用平台,确保刑事案件全程可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0.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20)针对公车用油管理混乱问题

是严格落实《濉溪县公安局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规定》,规范现金加油、加油卡使用报销程序。二是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坚决杜绝隔年报销现象发生。三是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21)针对公车维修管理不严问题

是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和公务用车维修报销程序。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22)针对超标准配备公车问题

是按照公安特种车辆标准要求,将超标准车辆改装成应急通信车。二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更新配备公务车辆,坚决杜绝超标配备情况。

12.作风不扎实、不严谨

23)针对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是制定《濉溪县公安局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每半月开展实地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2名民警现身说法。三是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排查整改接处警不规范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4)针对雷同、抄袭现象较为明显问题

是落实双签字、归档审核制度,坚决杜绝党建材料照搬照抄现象。二是对相关责任进行问责。

13.财务管理较为混乱

25)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是严格执行《濉溪县公安局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暂行)》,规范民警因公出差的审批报销程序。二是梳理排查整改报销差旅费情况。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

26)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问题

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认真学习《濉溪县公安局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暂行)》等规定,切实提高财务制度执行能力。二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27)针对存在使用大额现金的情形问题

是严格落实《濉溪县公安局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暂行)》规定。二是明确1000元以上支出必须刷公务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28)针对虚开发票套取资金问题

是加强车辆管理制度学习,提高对公务用车相关规定的认识。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公务用车违章情况。三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4.大宗物品未履行集中招标采购程序

29)针对县公安局基层队、所购买协警服装、大宗物品,采购程序不规范,物品发放未附清单问题

是严格落实《濉溪县公安局重大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暂行)》,按照规范程序采购物品。二是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落实招标采购程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5.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

30)针对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是制定《濉溪县公安局重大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暂行)》《濉溪县公安局合同管理规定(暂行)》《濉溪县公安局合同审查工作规则》,确保合同签订和管理规范。二是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核查整改。

31)针对工程建设手续不全问题

严格落实《濉溪县公安局重大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暂行)》,规范重大项目工程建设验收、监督流程。

16.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32)针对涉案财物存在漏登、错登问题

是印发《濉溪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二是定期开展执法活动财物专项检查。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办案信息化应用月考评机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3)针对涉案财物扣押手续不齐全问题

是开展执法活动财物专项检查。二是开展月度执法质量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三是印发《濉溪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推进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追究。

34)针对涉案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问题

是设立涉案资金专户,对涉案款项逐案设立明细账。二是开展执法活动财物专项检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追究。

17.表彰奖励过多过滥

35)针对县公安局表彰奖励依据不充分,奖励对象超范围,奖励名目繁多,逢绩必奖,未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未见奖励考核审批程序问题

是制定完善《濉溪县公安局表彰奖励工作办法》《濉溪县公安局视频巡查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濉溪县公安局比武竞赛获奖表彰奖励办法》,严格控制各种表彰奖励类别、奖项。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相关表彰奖励文件进行表彰、发放奖金。

18.存在滥发津补贴的行为

36)针对普惠制发放津补贴问题

是修订《濉溪县公安局民警考勤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单位考勤及值勤津贴申报。二是认真落实执勤岗位津贴相关规定,严格依据考勤结果发放津补贴。三是完善值勤津贴核发流程。

37)针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

是严格执行值勤岗位津贴有关规定,不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二是修订《濉溪县公安局月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挂钩实施办法》。三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按照民警实际加班量发加班补贴。

38)针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

是严格落实《濉溪县公安局发放民警执勤岗位津贴意见》及上级执勤岗位津贴有关规定。二是全面梳理排查津补贴发放情况。三是相关线索移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19.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39)针对处置固定资产无依据问题

是严格落实资产处置流程,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处置,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二是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全局资产进行清查,完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40)针对出租固定资产未公开招租问题

是严格执行《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各单位出租固定资产事项严格把关。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局属各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事项。

41)针对固定资产账目不实问题

是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全局资产进行梳理清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2)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是开展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教育培训。二是对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补记。三是全面排查购置支出,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方面

20.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43)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是严格落实局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三是认真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四是制定《濉溪县公安局202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筑牢各支部政治堡垒作用。

44)针对党建工作开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是印发《濉溪县公安局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二是实施标准化党支部梯级创建,夯实党委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三是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印发党建提示单,开展专项党建督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45)针对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批评不到位,缺乏辣味问题

是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和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局党委委员严格对照查摆要求,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三是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四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46)针对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材料缺失问题

是加强对各党支部档案工作的指导,补齐公安党建档案管理短板。二是每月对各党支部工作台账开展检查。三是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47)针对谈心谈话组织形式不合规问题

局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四必谈制度,通过个别面谈”“集中座谈”“上门约谈”“异地交谈方式,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触动思想、触及灵魂。

48)针对组织生活材料抄袭现象较为普遍问题

是将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列入党建工作督导考核。二是党建工作材料,落实支部书记签字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双签字制度。三是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22.发展党员不规范

49)针对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

是严格按照《中共濉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二是做好局属各支部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50)针对入党材料不实问题

是规范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实记录。二是定期开展党员发展台账检查。三是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51)针对发展党员未采取票决方式问题

是组织各党支部作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学习,加强对发展党员程序的认识。二是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跟踪、指导、监督机制。三是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23.未按规定收缴党费

52)针对县公安局部分退休党员、辅警未按交费基数收缴党费,部分退休党员长期不交党费问题

是建立健全党费缴纳台账。二是完成党费补交工作。三是按照规定核算党费。四是创新网上缴纳党费形式,灵活开展党费收缴。

2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5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是组织学习《全县公安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要求,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二是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指导各支部认真开展党员评议工作。三是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四是印发《濉溪县公安局党建工作竞赛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三会一课记录本评审。五是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5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材料不全问题

是制定《濉溪县公安局党建工作竞赛实施方案》,把三会一课规范记录纳入评审内容。二是将三会一课材料收集情况纳入督查计划,开展联合专项督查。三是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25.主要负责人外出未履行报批手续

55)针对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外出考察、招商引资审批表填写不规范,陪同人员填写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签批,履行请假手续搞变通,主要负责人外出不按规定程序报县主要领导签批问题

2020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外出全部落实报备程序。

26.党员干部警示教育重视不够

56)针对县公安局党委对反腐倡廉教育和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是扎实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民警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警示教育读本,加大典型违纪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三是加强整治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27.从严治警和队伍监督管理不到位

57)针对县公安局对警察队伍重用轻管问题

是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意识。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三是严抓辅警队伍教育整顿,把辅警监督管理纳入纪检、督察等部门管理视线。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8.干部人事问题较为突出

58)针对干部选用频次和规模不够合理、科学问题

在干部选用时局党委按照职责要求严格把关,掌握好批次频率和人数规模,确保调整干部每批次时间间隔合理、数量适当,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梯次。

59)针对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未能做到全覆盖问题

是制定《濉溪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和民警交流轮岗办法(试行)》。二是按照应交流必交流原则对同一职位任职较长的科(股)级干部进行有计划的交流轮岗。三是定期开展岗位练兵等培训,加强对专业性、业务性较强部门人员培养锻炼。

60)针对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问题

对副职主持工作同志积极开展转正工作,切实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6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等文件,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规范意识。

29.部分干警参与经商办企业未如实报备

62)针对部分人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活动中向组织报备未做到实事求是问题

是组织全局民警填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二是通过智能化数据排查方式对全局民警及家庭成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排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0.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63)针对应入未入固定资产、往来账清理不及时问题

是建立往来账定期梳理机制。二是全面梳理排查购置支出,对发现未入固定资产的进行补记。

64)针对未按规定管理在押人员个人账户、超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

是完善看守所管理规范。二是建立在押人员大帐明细季度检查机制。三是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四是规范看守所代购物品管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濉溪公安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1-3399878;邮政地址:濉溪县岱河路186;电子邮箱:sxga6872811@163.com

 

                            中共濉溪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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