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工委全体人员召开中秋、国庆“两节”节前廉政谈话会,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二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他人提供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具体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