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日至11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医保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2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党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统筹协调。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进度,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三)注重长效,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过程,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1)针对“‘三重一大’未上支委会”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党支部工作职责》,强化基层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支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局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支委会研究同意。
(2)针对“城镇职工医保中心会议记录混乱”问题。一是健全城镇职工医保中心会议制度;二是安排专人专记,用专门记录簿,会议记录书写规范、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并及时归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党章党规等党内法规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健全局直属单位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会议表决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杜绝“一言堂”现象发生。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针对“对外宣传工作的联系和对接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加强医保宣传工作,强化对外宣传,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信息宣传制度;二是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网络运营商等合作沟通,建立运营“濉溪医保”微信公众号,强化对外宣传。
(2)针对“对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偏弱”问题。一是加强医保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医保信息员制度;二是加强医保宣传工作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些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制度,提高医保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三是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四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加强QQ群、微信公众号和工作群管理,执行备案管理规定,规范公务事务处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不出问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组织生活不严肃
(1)针对“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邀请县委组织部领导授课;二是认真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明纪律,规范记录,确保效果;四是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产生根源,进一步完善措施,巩固整改成果。
(2)针对“支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邀请县委组织部领导授课;二是完善支委会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做到有计划、有议题、有讨论、有结果;三是安排专人专记,用专门记录簿,会议记录书写规范、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并及时归档。
(3)针对“部分支部过组织生活次数较少”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基层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4)针对“专题讨论有名无实”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和要求,健全专题讨论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讨论,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二是围绕主题开展专题讨论,党员个人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积极参与讨论,达成思想共识,确保讨论效果;三是规范做好专题讨论记录,留存相关图片资料。
(5)针对“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混淆不清”问题。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邀请县委组织部领导授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6)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三是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针对“支部选举表决方式错误”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正确掌握支部选举表决方式;二是制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完善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正确开展选举工作。
(8)针对“组织生活会材料造假”问题。一是严明工作纪律,安排专人专记,如实记录党内组织生活,并及时归档;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规范软件资料管理;三是对材料造假人员追究责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任人作书面检讨。
2.发展党员不够细致。
(1)针对“入党志愿书填写不准确”问题。一是组织入党发展对象参加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二是指定入党介绍人做好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指导工作,准确填写入党志愿书;三是组织开展入党志愿书填写抽查工作,确保规范填写。
(2)针对“发展党员时间仓促”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二是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和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三是对不按规定发展党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掌握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
3.针对“部分中层干部长期不轮岗”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强有关人员政治思想教育;二是深化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整合医保经办机构,组建县医保结算支付中心和征缴中心;届时,将结合单位和个人实际情况,按照人岗适宜的原则,进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针对“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一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规定,严禁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执纪问责;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公车加油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加油卡使用管理,实行管用分离,完善公车用油登记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违纪款予以追缴。
(3)针对“超标准接待”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淮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限定陪餐人数,严禁超标准接待;三是加强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招待费报销审核;四是收缴违纪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针对“同城接待”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淮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严禁同城接待;三是加强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招待费报销审核;四是违纪款予以追缴。
(5)针对“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超标”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淮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限定陪餐人数,严禁超标准接待;三是加强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招待费报销审核;四是违纪款予以追缴。
(6)针对“公务招待中使用名烟”问题。一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严禁使用名烟名酒;二是加强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招待费报销审核;三是违纪款予以追缴。
(7)针对“违规以个人名义办理加油卡并私自消费”问题。一是严格加油卡使用管理,实行管用分离,完善公车用油登记;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违纪款予以追缴。
2.四风方面存在不尽责现象。
(1)针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手段和管理能力明显不足”问题。一是组建专门监管机构,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能力;二是添置执法监督设备,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开展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行动,进行飞行检查,实现监管全覆盖;三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推进医保医师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专家库,强化综合监管。
(2)针对“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现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问题。一是按照国家和省、市医保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我县医保信息化建设方案;二是稳步推进实施,与市医保局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标准化、规范化。
(3)针对“医保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加强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医共体牵头医院、商保机构交叉互审制度;二是加强有关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医保报销审核行为;三是加快“智慧医保建设”,加强智能审核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报销审核智能化;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有所欠缺。
(1)针对“迟到早退频繁、事假较多”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纪律、作风建设规定;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三是完善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勤情况监督检查,把考勤结果纳入职工绩效考核;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纪律、作风建设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效能建设规定,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三是纪检组不定检查督查、暗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针对“工作时间聚众聊天”问题。一是严明工作纪律,完善相关制度,严禁工作时间聚众聊天等;二是纪检组不定期督查、暗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针对“半年内因效能建设较差受到三次通报”问题。一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效能建设规定,严禁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二是纪检组不定期督查、暗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针对“工作时间不在岗”问题。一是严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二是完善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勤情况监督检查,把考勤结果纳入职工绩效考核;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严。
(1)针对“外出培训不报批”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外出培训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外出培训;二是对不按规定审批的外出培训费用不予报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先审批后出差’ 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制度;二是对不按规定审批的出差费用不予报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针对“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签订全市统一的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制定下发《濉溪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协议管理流程》和《濉溪县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认定标准》;二是加大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四是建立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实时监控。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针对“虚开发票冲抵餐费”问题。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做到讲规矩守纪律;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虚开发票冲抵餐费;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四是对职工医保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财务报销不规范。
(1)针对“违规报销餐费、市内交通费”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审核,违规费用不予报销;二是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2)针对“外出培训缺少审批单”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培训”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参加各类外出培训;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审核,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
(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二是加强报销审核,不能报销的费用不予报销,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4)针对“报销手续不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报销审核,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3.针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需要招标采购的物品(项目)一律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追责问责。
4.针对“会议费列支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议费管理,认真落实会议审批制度;二是加强报销审核,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针对“个别职工兼职取酬”问题。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严守纪律规矩,严禁在职人员兼职取酬;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定人员严肃处理。
(七)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问题。
1.针对“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加大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力度,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印制足够量的宣传资料;二是及时将健康脱贫政策发放到贫困户,提高宣传效果;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参与健康脱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强化基本医保政策宣传监督检查,确保宣传及时、到位。
2.针对“主动服务贫困户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医保扶贫工作;二是按照精简便民的原则,规范慢性病就诊证办理,开展贫困人口上门服务或网上办理;三是积极与乡镇和有关部门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贫困人口慢性病就诊证办理一个不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抓好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常抓不懈,确保实实在在取得成效。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 案问题与普遍问题;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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