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9-09 16:59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日至11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濉溪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濉溪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的31个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9月8日,七个方面的31个问题整改已完成31个,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31条,建章立制20个,专项治理2个,纪律处理8人,收缴违纪款1550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的领导作用发挥弱化

1)针对“会议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的通知》。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召开会议,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明确专人客观详实记录会议内容。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班子已在第五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提升了党组成员参谋议事水平。二是明确会议流程。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召开前,下发会前预通知,各单位填写议题申报表,征求意见后由局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上会研究。

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3)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紧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求,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汇报材料,完善材料起草审核制,杜绝不实材料出现。

4)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体错位、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人员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检讨。二是按照相关要求将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与整改解决问题相结合,确保工作实效。各支部已严格按照谈心谈话制度道实情,讲真话,认真记录意见、建议、要求。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5)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成员已在第五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精神,重点学习《新时代 新思想 新征程》中的“四个意识”。二是在县政府2019年41次常务会议上,县财政局已就历年欠发工资情况向政府作了汇报。会议研究由县委组织部门牵头,财政人社等部门配合,对以前年度欠发工资进行清算

4.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6)针对“社保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选择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按照要求对社保资金管理,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按照《濉溪县县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选择濉溪农商行、徽商濉溪支行、农行濉溪支行存放社保基金。

7)针对“往来款项核销手续不健全”的问题。一是邀请财务业务骨干,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学习《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 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对核销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梳理,符合账务核销条件的,按程序核销,不符合核销条件的,进行账务调整。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主题活动学习开展不扎实,不深入

1)针对“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主题活动学习开展不扎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开展各类学习活动,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责成监督局支部书记其他抄袭人员作出书面检讨,派驻纪检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

2)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开展学习活动。三是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季度集中交流学习心得1次,每年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研讨文章1篇。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已按照学习制度,开展规范化、常态化的集中学习8次,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6篇。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濉溪县财政局党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加强对网络阵地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开展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个,现已全部整改。四是开展了“守护生命安全健康——致敬最美应急管理者”道德讲堂活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体系,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导监督。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相关材料质量。三是采取不同形式,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建立健全支部书记述职制度。

2.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不严格

2)针对“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三会一课”活动未正常开展

3)针对“‘三会一课’活动未正常开展”的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三会一课”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整理“三会一课”材料。二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

4.研究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4)针对“研究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规定,认真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二是规范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确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将符合的人员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单位人员管理宽、松、软

1)针对“单位人员管理宽、松、软”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派驻纪检组、局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对各单位纪律作风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将督查结果运用到绩效考核当中。

2.工作作风不严谨、不扎实

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制定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二是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活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公务招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3)针对“存在同城招待、超标准招待的行为”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财务培训,学习《关于转发〈淮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过政策及业务讲解提升纪律意识。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局属单位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审核把关工作。

4)针对“公务招待用烟较多”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二是制定《濉溪县财政局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4.部分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实际执行与预算相差较大

5)针对“部分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实际执行与预算相差较大”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濉溪县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2022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结合近三年收入情况编细、编准。督促指导各部门在编制年度收入预算时合理测算当年收入预期。二是严格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短收收入扣减部门预算支出指标。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工作纪律执行不严

1)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修订《濉溪县财政局请销假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的通知》,作为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的考量因素。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外出及时报告,审批单由各级领导签批同意后,交由办公室备案。

2.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

2)针对“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工作不经常”的问题。一是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暨抗疫先进事迹报告会,会上以警示教育片及援鄂医疗队事迹,从正反两个方面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二是制定《濉溪县财政局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次数及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记录归档。三是制定《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学习制度》等制度,通过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针对“局属单位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向全体人员讲授廉政党课,筑牢全县财政系统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二是下发《关于印发〈濉溪县财政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财政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濉溪县财政局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和《濉溪县财政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濉溪县财政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明确了工作任务、基本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的责任再次进行梳理细化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到岗”工作机制。

2.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亟待加强

2)针对“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亟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召开2019年述职述德述廉会议及2020年度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二是深化纪律教育,强化作风建设,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暨警示教育会,公开曝光了一批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监管。

3.国有资产监督不到位

3)针对“国有资产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濉溪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濉溪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健全完善对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强化重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机制,形成会议纪要和批复后执行。三是建立健全对重点国有企业的年度绩效考评机制。委托淮北市世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县建投集团公司、县金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四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定期召开国有资产委员会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执行。国有企业按时报送月报、年度财务报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行为

4)针对“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行为”的问题。一是相关人员已将虚假报销的费用1550元人民币全部退回。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三是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务出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事〔2018〕183号)文件精神,规范出差报销。

5.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

5)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中心已完善处置资产相关材料,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有关资产进行清查。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的重要工作,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七)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1.脱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

1)针对“资产收益扶贫实施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开展清产核资,下发了《关于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可纳入资产收益扶贫资产进行排查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扶贫资金形成资产和村级其他资产纳入资产收益扶贫。二是组织学习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资产收益实施范围。

2)针对“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财政局牵头印制金融扶贫宣传页,由镇村扶贫干部、各级帮扶责任人发放张贴金融扶贫宣传页,进一步细致解读政策,提高贫困户的扶贫政策知晓率。二是通过企业印制简介、为贫困户定制日用品、开展送温暖活动、吸纳贫困户就业、购买贫困户农产品等多种方式加强企业与贫困户之间的互动和联系。

3)针对“资金监督检查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学习《濉溪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汇编》(第一册),从严贯彻落实。二是开展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回头看”,对相关单位反馈情况进行梳理统计,确保资金和项目效益持续发挥。三是开展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扶贫项目验收审计情况排查工作,及时办理已完工扶贫项目及竣工审计结算,保障项目发挥脱贫效益。四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乡镇财政督查、扶贫资金检查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业务培训的通知》,切实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4)针对“包保措施较为单一”的问题。一是对接包保镇村,摸清村级集体经济情况,各包保责任人进一步调查了解包保贫困户情况,加大对贫困户各项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讲解。二是坚持精准施策,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工作队、基层干部共同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严格做到“五看、四访、一举措”,切实落实脱贫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责任。

三、下一步打算

县财政局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财政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以巡察成效来推动财政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努力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二是对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决不放松,切实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561-6077912;邮政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1号濉溪县财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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