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9-07 16:5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92日至1125日,县委第三巡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12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始终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4次,并专题到县委巡察办汇报3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徐亚军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政治觉悟不高,原则性问题把握不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存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梳理现有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修订完善制度19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政治觉悟不高,原则性问题把握不强。

1)针对局党组政治觉悟不高、原则性不强,班子自身建设不过硬的问题。一是制订了党组学习计划,自巡察反馈意见后,共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议5次,重点是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学习,党组成员政治觉悟、领导能力,较以前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二是成立了党建办,并配备了一名局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一名,专门负责党建及相关学教工作,并搜集整理了以前未归档的相关材料。三是针对局党组开会研究违规问题,多次进行了讨论,明确以后要加强学习严防此类现象发生。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

2)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会议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制订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制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如实记录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做好会议记录的整理归档保存。2020年1月20日,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24次局长办公会,24次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5次。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使用印制的会议记录薄,每次会议结束,记录人员及时、如实记录,并呈交局长审阅后,指定地点留存并妥善保管。将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形式,及时审查会议内容,做好存档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会议记录的指导作用。

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发扬民主不够的问题。一是重新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二是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必须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在决策之前,要经过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明确意见。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

4)针对未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亚军同志多次在党组(扩大)会上表示以后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充分发扬民主,多征求其他党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科学决策。自2017年9月以来,徐亚军同志均能按照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落实末位表态。

3、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规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9月份以来,局党组共学习10次,6个党支部共学习55次;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程序规范,班子对照检查结合生活、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红脸出汗、有辣味,起到一定的效果,2019年民主生活会班子共征求意见建议5条、班子成员共征求意见建议34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6)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部分材料缺失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规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制度;二是组织开展自查,已搜集整理2017年之前支部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规范党建材料的档案整理,做到专柜专人保管,目前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对于2016年之前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缺失问题,进行认真查找搜集材料,纠正问题,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7)对于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主体错位、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内涵,并责成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检讨。二是开展谈话要按照“四个必谈”的要求,秉着帮助同志、解决问题的原则开展谈心谈话,避免谈心谈话内容空洞、流于形式,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4、对市委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8)针对2017年9月市委巡察组反馈,我局96宗违法占地、2个土地出让金的征收,至目前为止,仍有16宗违法占地、1个土地出让金征收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巡查,加强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的力度,严格对基层执法人员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情况的督察和考核,力争对每一宗土地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大整改力度。16宗违法占地均为农民建房和压煤村庄搬迁,因考虑社会稳定等因素,目前不能拆除整改,预计在2021年底前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后,将对原规划进行调整,经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完善用地手续后,完成整改。三是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亿方置业公司已于2020年1月20日付清欠缴的土地出让金2450万元。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开展主题教育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9)针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6年之前 “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相关材料缺失,专题教育学习开展不深不实,谈话对象对政治理论、“十九大”常识学习内容掌握不深不实、不全面的问题。一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局党组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多次召开由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二是各支部已按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并传达到各支部;三是已经整理了“党的群众路线”、 “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做到专柜专人保管,并长期坚持;四是已责成相关人员进行了书面检讨。通过开展学习活动,系统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领悟较以前有较大提高。

2、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

10)针对局党组学习材料不完整的问题。目前,已制定2020年党组学习方案、计划,并认真按照方案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讨论。重点加强对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在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土地、矿产、规划、林业等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11)针对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以学习代替意识形态工作,未严格按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单位意识形态相关制度缺失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会议1次,学习了意识形态精神、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形势、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多次召开会议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2)针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党组成员指导业务多,指导党建少,没有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的问题。一是把党建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年初制定了《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濉自然资发[2020] 3 号),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三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10个党建工作制度。

1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材料不齐全,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支委会召开程序不规范,党小组会普遍形式单一,以学习代替活动开展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完整,活动开展多样,材料收集齐全;二是加强监督,机关委员会每季度督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会指导等形式,督促各支部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三会一课”材料收集齐全,并及时归档,专柜专人保管。

14)针对评先评优工作不严肃,将预备党员纳入表彰对象的问题。局党组已撤销了预备党员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同志的称号,并要求各支部要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按照组织规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举一反三,严防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5)针对个别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严格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按照组织推荐、强化审核,严格选举程序,杜绝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对谈心谈话记录不规范,重新填写记录;四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把会议记录记全、记细,留存好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专人保管。

2、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16)针对主要岗位人员长期缺位,股室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问题。我局已报请县委组织部招录3名公务员,现已纳入招录计划,目前,正在按程序推进,以后会逐步招录或调入公务员至缺位股室任职,逐步解决股室主要负责人缺位的问题。

17)针对基层所人员分配不均衡,偏远所人员少,近郊所人员多,用人制度不合理的问题。坚持从稳定和实际出发,稳妥推进人员的调整,下一步将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逐步分流近郊所人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8)针对超标准配备公车的问题。目前,我局已把超标公车移交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9)针对存在同城招待、陪餐人数超标,未实行“四单合一”的问题。一是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制定了公务接待制度;三是要求财务人员对同城招待、陪餐人数超标、“四单不合一”的招待费用,坚决不予报销。

20)针对公务用酒未报备的问题。现已按规定落实公务用酒报备,并要求局属各单位除招商引资外,均不得用酒,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整顿“四风”问题,如招商引资确需用酒,必须提前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购酒,否则不予报销购酒费用,造成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巡察整改以来,我单位用酒已全部向县纪委党风室报备。

2、工作作风不扎实,网络下载、抄袭问题较为普遍。

21)针对学习教育活动、总结对照检查材料涉嫌网络抄袭、雷同现象较为突出,只追求形式不注重效果的问题。一是各支部及时传达了有关学习教育活动网络抄袭、材料雷同的问题;二是要求全体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对以后学教活动要求撰写的心得体会、总结报告等,要结合工作实际,事实求是的撰写自己的学习收获,以及对学教活动的意见建议,严防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各支部每年开展1次互学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单位工作纪律执行不严。

22)针对单位内部管理松懈,未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办公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职工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并要求系统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办公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并安排徐月芹副局长在新任纪检书记未到位前,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遵守相关制度要求的,该处分的一定要处分,决不姑息。巡察整改以来,已进行检查3次,针对发现的去向告知牌设置不合理、签到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指出,要求立即整改。

2、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加强。

23)针对局党组反腐倡廉教育和对党员管理不够严格,警示效果不明显,教育方式、方法不灵活的问题。一是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局机关召开了局属各单位、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会议2次,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6个支部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支部党员,并认真梳理了本单位存在的风险点、隐患点;二是采取我局所在的纪检第二集中办公组单位互查的方式,加强监督;三是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四是选取我局以前年度的案例及市县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宣教效果。 

3、财务报销不规范。

24)针对费用报销过于随意,“打包”报账、一次“批量”报账的问题。一是规范了财务报销流程,报销单据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经办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否则不予报销。其中一次性支出5000元以上、修车费用2000元以上的还要经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经局长同意,并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报销。二是财务人员按要求加强了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并按有关要求参加了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明确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引以为戒,杜绝跨年度“打包报账”,一次“批量报账”“虚假报账、严防使用过期作废票据。至于本次巡察反馈,使用过期作废发票的问题,发票出具单位已书面说明发票真实有效。

25)针对未按规定转汇资金的问题。要求财务人员,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或转汇资金。转汇大额资金必须有经办人、经办单位负责人、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局长及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签字方可转汇,并严格按照报销单据的原始发票信息、合同、协议等进行转账资金,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26)针对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能够全面担负起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的问题。一是把加强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专题学习内容;二是2020年5月15日,党组书记徐亚军同志以“坚守信仰,清正廉洁,对党忠诚”为题,上了专题廉政党课;三是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各所(分局)、事业单位、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四是梳理排查了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41个。下一步将针对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

27)针对派驻纪检组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督和风险防控不够完善,运用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不经常,方式方法不够灵活,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现象,驻在单位工作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自2019年6月,我单位纪检组长调出后,到目前为止,尚未配备纪检组长,暂安排副局长徐月芹同志代管。一是重点对节假日、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20余次,对检查中发现的4个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二是我单位所在的纪检集中办公二组采取互查的方式,加强对我单位的监督检查,巡察整改以来,已对我单位检查2次;三是对市县纪委通报典型案例在单位例会上进行通报学习。

28)针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自2014年以后,由我局实施的项目均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工程验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严防工程变更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的发生。三是针对个别项目验收签字不全的问题,已经联系当事人,进行了补签。

29)针对公务车辆使用、加油较为混乱,个别二级机构长期租用社会车辆的问题。一是完善了公务车辆使用、加油制度,要求各单位使用加油卡加油,用车要进行登记;二是局属所有有公车的单位均已做到公车使用、加油书面登记,公车修理超过2000元的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修理;三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连续加油和舍近求远加油的问题,系因工作需要借用车辆,同时给本单位车辆和借用车辆加油所致,至于“舍近求远”的问题,经查,系该单位距离所加油的加油站较近;四是针对个别二机机构租用的社会车辆,局党组做出待2020年9月份合同到期后不再租用的决定。

(七)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30)针对帮扶人员对政策把握不透,对贫困户指导做的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已组织帮扶人员学习扶贫政策3次,并要求帮扶人员积极自学,把扶贫政策吃透,积极开展对贫困户扶贫政策的指导,加强走访,每月应不少于2次。

31)针对向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不到位,力度不够,深度不够的问题。局党组已组织扶贫人员及时上门对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对照扶贫政策,点对点对接,让贫困户及时了解国家扶贫政策。2020年以来,对帮扶的贫困户开展政策宣传指导100余次。

32)针对新帮扶人员信息掌握不及时的问题。采取以老带新,让新老帮扶人员共同上门到贫困户家中实地对接的方式,逐一介绍贫困户情况,目前新的帮扶人员已能够掌握每个帮扶对象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作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077950;邮政地址:濉溪县岱河路74号(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235100;电子邮箱:sxxgtj60779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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