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室地”联动办案 实现工作质效“1+1>2”

来源: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1-08-25 10:36   

为打通办案工作中的断点、堵点、痛点,有效破除部分瓶颈问题,濉溪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积极推进“室地”联动办案,与乡镇纪委形成合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打破办案力量不足问题。随着受理的问题线索日益增多,办案人员不够、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凸显,为解决该问题,最大限度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纪检监察室采用“室地”联动办案模式,变“单兵作战”为“团队攻坚”,实现了人员力量最优化使用,推动案件高效办理。

提升基层纪委办案能力。联系指导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由纪检监察室全程指导协调,突破攻坚,定期对案件进行督办,同时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严格审查把关。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案件办理“实战”中迅速成长。通过“室地”联动、以案代训的方式,使办案经验欠缺的同志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实现优势互补、系统集成。采用“室地”联动办案后,纪检监察人员力量、措施手段、监督信息的统一调配运用,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又实现监督合力、方法贯通,确保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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