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是党员干部的义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带头示范。”正处于哺乳期的濉溪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干部段玉荣在接种完新冠疫苗后说到。截至目前,濉溪县纪委监委机关68名纪检监察干部已全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除身体力行带头接种新冠疫苗外,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各镇、各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公职人员接种情况进行摸排,严格把关不接种人员佐证材料,进行台账式管理,督促公职人员做到疫苗“应接尽接”,为群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县疫情防控奉献“公职力量”。
同时,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把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统筹整合“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疫情防控督查组+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模式,深入一线,紧盯各镇、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疫苗接种和干部纪律作风等情况全面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