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镇纪委的提醒函后,我和工作组的同志都非常重视,提醒函提到的要严格工作流程、仔细甄别是否符合参加棚改条件等都切中了我们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再次对棚改测量工作进行了梳理,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对全体参与棚改测量人员提出更高的纪律要求,确保这次棚改测量登记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这是刘桥镇纪委经过督查调研,就任圩村方庄、黄庄棚改测量工作向带队的镇人大副主席发出提醒函后,该负责同志谈到的亲身体会。
今年7月,刘桥镇纪委着眼于加强同级监督,督促镇党政班子成员、部门及村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整改,构建日常监督长效机制,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启动实施提醒函制度。该制度主要对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工作推进缓慢、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部门,以镇纪委的名义向单位或分管领导制发提醒函。目前,镇纪委已向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制发提醒函4份,效果较好。
下一步,刘桥镇纪委将继续灵活运用包括提醒函在内的各种监督方式,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部门及村负责人的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刘桥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